qqsr147 wrote:
請問正義魔人們﹏公車...(恕刪)
我也不是正義魔人
但是我要說,公車跟汽車行駛到機車專用道,這是不對
而且法規也有規定不行
但是他有模糊地帶,沒法有明顯證據照相開單
公車要停路邊載客,得要用到機車專用道
汽車要轉彎,會有前置的緩衝空間,會佔用到機車專用道
(除非你認為,只要打方向燈,然後到了要轉彎的地方來個90度大轉彎)
真要針對這些情況一一釐清來開單,太多社會成本了!
再者,機車禁行,不過就是保障機車騎士生命的一種作法
在正常的路況下,正常的行駛中,機車會要使用到內車道的情形就是要左轉
很多人可以說我很注意、我技術好,我可以直接左轉沒關係
可是相同的,有太多人,根本不會注意、技術也不好,他也想左轉
如果不禁行,這發生悲劇的狀況一定不會少
如果有去查過實施機車二段式左轉的規定後跟實施前的此類車禍肇事率
差了一大截
現在台灣規定內車道禁行機車,你在路上開車,你還是看到一堆機車在車陣中穿梭
只要看到洞就要鑽
開車的人都知道,常常都被突如其來的機車從左邊呼嘯而過嚇到
或者是突然的切入到前方要鑽車
真的要不是腳都踏在煞車上,天知道會發生多少碰撞
騎車的也都知道,最討厭看到開車的人不打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或是轉彎
可是相同的開車的也最討厭看到在車陣中穿梭的機車
我試問一句,有多少機車在車陣中穿梭會打方向燈?
這些規定不是剝奪權利
而是保障更多人的權利與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