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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將近小心荷包<1月10日一早就遇到警察在偷拍照搶你荷包的錢>警察杯杯之單眼偷拍


fc9870 wrote:
我 沒 有 要 筆 ...(恕刪)



你就是想筆戰!!!
還是你平常為人就是這麼...誠懇!?

fc9870 wrote:
我 沒 有 要 筆 ...(恕刪)


不是強盜,是小偷,
跟賊一樣只敢躲在暗處偷偷摸摸的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及他人利益。

他們只是有法律的規定給了他們一身制服而已。
所做所為就是賊的做為。

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賊

這樣夠清楚了吧。

要講強盜的話至少也要刑警級的,硬把車停在海產攤前面,
要海產攤交錢給警友會,然後幫你擋住管區要來趕紅線停車的,那種才算是強盜。

這種交警只是小賊、小偷的等級。

v38902104 wrote:
我辦公室樓下(南京東路2段)整條騎樓擺攤擺了10幾年都不去抓,不去開單


檢舉他
多打電話幾次就會去了
不過會不會開單就要看警察了

我家對面養隻雞
半夜不睡覺的
一點叫到六點半
報警十次
警察也都沒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真的對警察很失望
固然騎士騎在快車道不對,但是警察做得跟小偷一樣見不得人也同樣可笑,警察大可大大方方站在路邊拍照讓大家都看到,我相信一樣可以達到減少騎士違規的效果,除非罰款才是他們真正的目的!! 難怪台灣的警察都不被人民尊敬!!
maccc wrote:
檢舉他多打電話幾次就...(恕刪)


檢舉警察會來做個樣子阿,而且來之前攤販似乎都會預先知道
然後當天攤不打開,人站著等警察巡
之後又開始做生意了
如果警察天天來開一張單就好,他們怎麼吃得消

老問題了啦!!明眼人都知道怎麼一回事
那抓通緝犯.小偷.強盜犯...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那便衣警察也都是不合法囉!
沒穿制服又沒事先通知
偷拍很好啊
交通會變好的
gn01290052 wrote:
今天早上在台北市基隆...(恕刪)

linsh09 wrote:
真賤!! 這路口,待...(恕刪)

如果有多些時間先去指揮交通...別讓我們這些辛苦賺錢的人有種被<養老鼠咬布袋的感覺>當然如果者麼閒你也可以去抓一下壞人啦!!

chchris8888 wrote:
這位大大似乎沒什麼在...(恕刪)


本日最中肯的回答啊,可以知道要如何申訴及去哪申訴啊,小弟在這路段也打滾5年多了,每天都是跟生命在搏鬥
,所以我想我的技術還不錯,才可以在這裡回文
習慣就好

政府賊不是叫假的

明明有這個人力可以站在那裡拍

還不如把這個人力弄出來把交通弄得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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