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tti wrote:剛看到「機車高速闖紅...(恕刪) 這是一個消防員告訴我的小常識那就是發生車禍後若是本身無任何急救常識請不要任意的移動任何傷者並請盡快地打119聯絡救護車送醫急救為何不要移動傷者呢????????因為有發生過車禍傷者因車禍骨折卻被肇事司機隨意移動位置造成斷骨插入內臟形成內出血請問你還要幫忙傷者嗎??????
開版的是正義魔人....(無誤)看完影片,有種工作壓力頓時解除的爽度,還有女生聲音好性感,推→不要急不要急把拔~♥說真的 該死的就讓他去死,他今天如果是撞到老婦人,我敢保證我一定衝上去救老婦人,什麼?小弟弟被車撞?有沒有怎樣啊........我指的是車子...小弟弟沒死?!哀,可惜惹!
公親變事主這句話有聽過吧你現場幫忙,但是又被那位小弟家屬誤會你幫忙報了警你又是現場目擊者要去做筆錄,你願意嗎?報警就不錯了,你敢去幫忙移動傷者嗎?見風轉舵的肇事者與家屬很多啊你說自掃門前雪的確是!!台灣人原本都很熱心但是我想吃過一次悶虧後,就會怯步了明明已經紅燈很久了,一堆汽機車都停了許久影片闖紅的弟弟遠處早就看到紅燈了,你說他闖紅燈的心態是啥,就是貪快如果他闖紅燈波及到等紅燈的你,他又不肯理賠你,你還會幫他嗎?再說樓主說他14歲,無照騎車明明就不合法了,又飆那麼快如果機車是父母買的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tanitti wrote:剛看到“機車高速闖紅...(恕刪) 又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正義魔人~違規就是違規,違規就是該死~沒甚麼好說的,為什麼要同情她???她不違規不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個人造業個人擔,有本事為規就要有本事承擔~更何況14歲可以騎車???台灣甚麼時候修法了???
看到這種文章,覺得火很大1.台灣老是把道德擺第一然後再來探討法律或者直接忽略法律的規範=>台灣有交通法規,不遵守交通規則讓他人財產生命受損,本來就該譴責,再者未滿18歲這個問題代表家庭和學校教育失敗,樓主發這個文章真是莫名奇妙再者你硬要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套到其他人身上想博取認同,這樣的思考角度讓人更無法認同你的論點
有關高能量撞擊的傷者,是絕對不能輕易去動他的...你沒裝備也不會固定術任意的動傷患是可能讓他傷勢更嚴重...路人能做的就是報警跟119...然後最多協助指揮交通到警察來為止...有看到事發經過的可以留下來當目擊證人...就這樣...今天這位小弟就是因為闖紅燈亂騎車(還有無照)...今天如果不是撞車而是撞人...那被撞的人情何以堪...大家今天是譴責不遵守交通規則這點...就這點而言他真的是自做自受哩~~~tanitti wrote:剛看到“機車高速闖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