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YULI wrote:
我的建議是,向警察局...(恕刪)
相當好的建議啊~我本來上下班並不是騎這條路,偶然一次下班想繞繞,沒想到就發現這條聯外道路,路大條又平,車少路燈明,就如您所說,我是向屏東縣警屏東分局申訴,主要訴求就是無違規免罰,不過您想得可真是相當周全呀~給你一個「讚」!!
kgp3344wrote:
禁行機車只畫在路口就代表整條直線都算禁行嗎...(恕刪)
我今天也在想這個問題,通常「禁止機車」的字樣會標示在路口處,一直到下個紅綠燈之後,下個路口處也會標示「禁行機車」,但如果路段很長,而我是於路段中的小巷弄匯入,自然無法瞭解該路段是否為禁行機車道,那抓到要怎麼算呢??
或許一廂情願的認為,反正機車就是給我騎到最外側就對了,騎到快車道,管你有沒有看到標示,等著接紅單吧!!
像屏東市建國路接大豐路路口的設計我就覺得很怪,這條道路內側快車道是禁行機車道,到了建國路接大豐路路口,路口號誌有紅燈右轉的設定,若機車駕駛人要直行至大豐路,而不致於擋到紅燈右轉至建國路的車輛,大多都會依路口箭頭標示(直行左轉)先騎到快車道等候紅綠燈,但此時你已經違規了(行駛禁行機車道),而且路口並沒有劃設機車停等區,機車勢必要超越停止線停等,這時又來一張紅單(未依停止線停止),所以這邊也是個陷阱,可能道路設計的本意就是要機車族躲到路肩去就對了...(機車族就卡細漢,不然要怎樣捏?)

路口標示「禁行機車」

建國路接大豐路口
補充一篇01上的文章來看看機車族無耐的照片寫照,因此廢除禁行機車道,不濫畫,台灣的交通才有光明。
文章裡面有討論到我提出的問題,圖文並列,好精彩呀!!
像是河堤南路段的這個路口,通常我會提前騎到最外側的慢車道上,畢竟我已經知道那是禁行機車道,直到路尾再匯入快車道,如果在這邊被開單,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至於是繞一圈上橋還是...我也想問問道路設計單位,為什麼機車就要繞一圈再上橋呢?交流道不能再做大一點讓汽機車都可以直接上橋嗎?還是擔心路線交叉導致汽機車碰撞,那我想,當初何不再設計個機車專用上橋的交流道呢??害我都還要繞小路上萬大橋,然後上橋之後還要停紅綠燈讓上交流道的汽車先走,一整個有被欺負的感覺,唉~誰叫我買不起汽車呢??
記者問:「台灣超過1500萬機車族的權益呢?」
交通部:「早就給忽略了!!」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依下列規定行駛:
板大看一下粗體字~加油吧~標誌標線都有~還有分隔島。
在附上這兩篇網址請您連結參考
http://w3.cpami.gov.tw/district6/d0.htm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334&ctNode=1373&mp=1
祝您能夠申訴成功~
swatchdinner wrote:
看完之後感覺申訴成功...(恕刪)
謝謝您提供的網頁,從網頁中瞭解到我所行經的路段快慢車道的分隔島,應該就是網頁中所述的「分隔帶」,而主要功能為分隔快、慢車道...
重回現場...當我行駛機車行經此路口時,我可從該路段的路口明顯看到的標誌及標線有...
1.中央分隔島處的「靠右遵行」標誌
2.內側快車道的「禁行機車」標線
3.白虛線的分道線
4.分隔快、慢車道的分隔帶前的「分道」標誌
5.當然還有紅綠燈這個重要的交通標誌...

依照上述我有看到的這幾項標誌及標線,依「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此原則,以及double check後,發現該路線非「汽車專用道」、無「禁行機車」標線、亦無「機車專用道」之設計,因此得出我可以騎上最外側快車道的結果...(應該沒有交通法規規定機車不得行駛快車道吧!?)
而您對此路口標誌標線的看法應該跟警員相似,因此得出了「一個路口、各自表述」的情況!!有違規、無違規,好像都說得通,但又模稜兩可...
其實我是最想知道我有沒有錯的人,因為一張紅單現在還在我桌上,而我的行照換照通知也已經來了,通知書告訴我「有欠費、違規者,請結清後再換照」,等不到申訴的回覆,我就不能換照,又得冒著行照過期的違規騎車,弄得我好煩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