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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發生車禍,想請問大家是誰的問題。(已解決)

我最痛恨的就是騎車不打方向燈也不看後照鏡的騎士

不會騎車就不要騎,省得還人害己

Devilpo2010 wrote:
yacayaca wrote:
對方咬說沒打方向燈(沒意義,方向燈沒有法律效益),...(恕刪)


你改文了喔? 怎麼你...(恕刪)

你要不要去看眼科一下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你改文了喔? 怎麼你...(恕刪)


奇怪了, 我這邊真的沒有, 我一定是眼凸了...

不是啦, 是他後面有一篇回覆其他人又講了一次...不在主文裡
說真的,我真的很痛恨那些轉彎不打方向燈的人,尤其是那些不是在慢車道最外側的車,誰知道你到底要直行還是要轉彎,上次就遇過一個也是這樣,從我左側超車然後急右轉,要不是緊急煞車就直接撞上去了,誰知道那個歐里桑竟然還回頭瞪我一眼!
所以奉勸樓主,真的方向燈不是裝飾用的,不單會了害您也會害了其他的人~
這種情形碰到我通常是閃的開拉~
畢竟到路口會放慢並且注意前車動作...

可是如果樓主知道自己不好去開方向燈或是方向燈壞掉~
要怎麼能夠安全的轉彎呢?
樓主可以去想想~
就會知道在轉彎之前除了要先打方向燈之外~
行駛車道的選擇以及注意後方來車的動向~
也是不可以不注意的~

運氣好後面的技術不錯又有防禦駕駛的心態~
也許閃的過樓主這一招~
運氣不好後面的是新手或是騎快的~
那要怎麼辦?

希望樓主吸取經驗~日後行車平安~
如果你要右轉, 請盡量靠最外側
同時一定要打方向燈...那是一個對他人指示你的行車動向, 是必須的!!! 你沒打方向燈就站不住腳

yacayaca wrote:
昨天去逢甲的路上在文...(恕刪)


看完您的敘述,個人認為是機車不對。
沒打方向燈固然不對,但是依照您說的碰撞位置
機車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只有牆上的畫才沒有欲望!
現場沒有監視器 所以沒辦法證明那騎士當時是在你後方還是還有一段距離
也沒辦法證明他超速

雖然兩方都有錯 但依然版大你錯的比較多...
沒打方向燈這事實就擺在眼前
除非你找的到其他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了

題外話...
台中市區這鳥限速...我每次騎文心路中港路都65~70
不然真照這限速走還沒到下一個路口就又變紅燈了
雖然我知道超速不對...但在我騎到70的時候從我身旁咻~過去的騎士還是很多啊!!!
這麼多人在答~答案也有所不同.
我個人意見:
1.版主你未打方向燈右轉,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錯.
2.如果圖沒有錯,有停車格的地方應該是路肩,任何汽機車不得行駛路肩.
3.後車未保持行車距離,不管車速如何,也一樣有錯.
4.超車應由內側超車.

我建議:
1.如果大家都只有車損,沒人受傷,各退一步,各修各的.
2.好好的談,不要一味的指責對方的錯誤,以免上法院誰能贏還不一定,但會先浪費鑑定費3000,還有罰單,還有漫長的時間.
主肇因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取暖失敗.......
說到底就是你侵害直行車路權,跟超車、左右車道都沒有關係

怎麼最近上頭條的車禍文,都是第一當事人居多勒?




我要是對方機車,馬上去驗傷再去告你一條過傷
看是你想和解,還是繼續爭論誰是誰非.............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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