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為什麼台灣沒辦法做到這樣?


Skimjimmy wrote:
大部分公務員心態就是, 少做少錯多做多錯, 倒楣一點還害長官被電, 黑到一個不行調去守動物園(恕刪)


妨礙長官升官當然會被電!!!!!!
那位警察有執法過當嗎?
這好像是媒體下的斷語(地下法官)
那家長哭得死去活來,
男學生涉竊案,
女學生跟竊車成員鬼混,
騎車都未戴安全帽,
見警察心虛,
技術差自撞車,
警察大人呀!
你沒有錯,
錯在於你是公務人員..........................
因為台灣是,權=錢>情>法>理,有權人不管是黑白道哪一道殺人都沒事,有錢人只要你錢夠多也是沒事,小百姓最需求可以保護我們的法,也被我們小百姓自己破壞,法也是讓以上兩類的人操作,我是認為法應該要獨立性,升官不應該以年資跟人脈,而是以實力,用法幫助人的實力,,任何機構機關都無法對法進行修改或建議,應該是說,法與政府與警察應該是要互相牽制,維持平衡,小老百姓才可能會有好日子過吧
阿威
台灣警察哪敢追..
追了導致飆車族摔車受傷..
會有民代出來做選民服務,批警察執法過當,叫警察罰站質詢。
還會協助傷者申請國賠..衰一點的警察要每個月被扣薪水去陪..
歡迎來到 TAIWAN ..
前幾天的新聞
一個上午才剛出獄的性侵犯
下午就在超商襲胸女顧客與女店員

重點 "有幾位男性顧客就在場卻不肯伸出援手"




對~你可以說那些男顧客只是一般平民 不想多事

相信我 照這情況下去

"以後的警察也不會想多事"

套句某位大大說的

以後員警只要看這路口監視器辦案就好了 幹麻臨檢?
因為美國的那顆原子彈
茂吉! wrote:
http://www...(恕刪)

綠天使 wrote:
因為台灣不是法治國家...(恕刪)

說的好,公權力根本就是被白癡定的法規限制住了
開槍會被說執法過當,那警察配槍幹嘛??

怎麼不說罪犯行為過當...

法律完全是供在一邊沒屁用

machang wrote:
阿請問一下,如果這位跑掉的飆車族是要去犯案,剛好怒氣沒處發洩
剛好看到路旁有個妹阿,剛好性慾一來,抓到巷子強X
又剛好這個妹阿是你的兒子女兒,那怎麼辦

一大堆假設

如果臨檢停下來,這些事情會發生嗎

心理有鬼才會逃阿,被抓不是剛好而已
想逃就要有心理準備阿
不然那些殺人兇手,警方幹麼要荷槍實彈攻堅

別又在那邊因為惡小而為之了...(恕刪)


惡小而為之...???

你做這種假設,難道就可以抓人嗎????

你是湯姆克魯斯喔....未來警察可以預知犯罪的阿....

我是說有飆車的事實,但是罪不及需要撞倒.....

前幾天不是才有一個案例嗎?

你是警察你會想這樣做嗎?

我不是挺犯罪問題,是人權......
飆車本來就會造成公共危險,不先阻止他,難道要等發生意外了再來後悔嗎?

一天到晚把人權無限上綱,難怪廢死吱吱們在台灣爽翻天
midoyes wrote:
惡小而為之...??...(恕刪)

midoyes wrote:
惡小而為之...??...(恕刪)


人權?
沒害到你家人,你當會挺人權!
設想當時,你家人遭害或被滅門時,換他人挺人權了,那你還挺不挺?

固然當事人有人權,若不幸剛好把你撞致重殘時,其他人皆對你說撞人的有人權?
卻無人鳥你,你是何滋味啊?
挖掘八掛、吐糟到底。

midoyes wrote:
惡小而為之...??...(恕刪)


停下來臨檢很難,還是說有什麼難言之隱不得不跑
車上有棍棒,刀槍,毒品,改裝車
以上這些東西那一項對於別人是沒危險性的
只不過是個臨檢,有種挑戰法規就要有種去承受挑戰的後果阿
阿不然就都給妳玩就好了阿

誰希望撞倒,誰希望傷及無辜,誰希望警察亂抓人
但我想大家都希望過的平安

人權是用在尊重其他人的人身上
而不是用再不尊重人的人的身上

尊重是用在該被尊重的人身上
而不是用在不想被尊重的人身上

這些東西我想都不需要阿湯哥出來
更不需要未來警察的出現

人權~哈
等你覺得要尊重其他人的時候
自然大家都會尊重你的人權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