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申訴,最後我贏了!
關鍵是,路上的標誌、標線以及號誌具有效力,以號誌的最優先,標誌與標線同。我遇到的狀況是同樣效力的指示相衝突,所以我贏!
您的案例當中那個不屬於標誌、標線以及號誌,我想贏的機會很少。
小弟建議您不要去申訴了!因為浪費您的時間跟行政資源。
FALKEN wrote:
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恕刪)
我心想戒菸,無奈香煙常在我身邊...
FALKEN wrote:
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恕刪)
罰單通常都是往你的戶籍地寄送,
如果你搬家後沒有去更改戶籍地,
那這張罰單就算你沒拿到一樣會認定你已經收到!
(↑前提已經做了寄存送達動作)
因為監理所根本不曉得你搬到哪?怎麼對你做送達!
還有,在你戶籍地貼公告說信件寄存在XX郵局或機關稱為「寄存送達」,
寄存送達時,郵差必須將公告貼在寄送地址的門牌下方並拍照存證,
只要確定在寄送時,你的戶籍地還在那個地址,去申訴都是無效的,
這個法律上有規定!
所以這件事情告訴大家,搬家請記得更改戶籍地,
如果不想改也要定時去收信!!
補充:如果你確定郵差沒有做到寄存送達的動作,
可以向監理所申請調閱寄送通知單(回執聯),
那是監理所在寄送罰單時使用雙掛號的回執聯,
上面會有哪個郵差在某日某時某分做送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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