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san wrote: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恕刪) ----------------------------------------法律系學生講一下 這是錯的即使簽了和解書 還是可以告訴的告訴權並不可以捨棄只能撤回
最近才出車禍 剛好跟大大一樣是類似的情況一樣是直行撞轉彎車只要你有報警做筆錄,就一定要等30天後的交通研判表既然初判表都出來的 那就沒甚麼好怕了然後他要憑什麼告你阿....對方有說嗎那種盧瘋瘋的只聽想聽的話,要上法院對你也比較不吃虧(也有更盧的= =")雖然很花時間,但總比自己吃悶虧要來的好上法院吧,別擔心~ 對方要這樣我們也沒轍,只是法院你還你公道就好了診斷書和醫院的花費,全部收集起來,事後賠償就拿出來在+精神賠償不要因為對方不講理而一時吃虧....那之後可就大虧了
bmax1988 wrote:看有沒有監視器......(恕刪) 基本上 監視器可以當作證據但是路人的證據證明力是很受到質疑的= ="也就是傳聞證據應該是沒有用啦何況還是一個多月前的事了 第一 你找不到人第二 就算找到了 路人也忘了樓上有板友說到 強勢點是對的 台灣的警察....還有 提告訴你不用怕麻煩 因為你就變成證人的身分該調查的證據等等 就交給檢察官去做吧記得要告刑事但要附帶民事 請求他把你的車回復原狀 並且還要給你一些補償對付這種人不要心軟 我覺得也不會搞很久啦因為還沒宣判 他就會來求你和解了不過 人平安就好aners wrote:台灣的法律公正地像天...(恕刪)
iwwin868 wrote:請問如果要撤回那費用我要付嗎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懂法律= = 不用,因為不是你請律師去告,而是國家免費幫你請檢察官告不過上法院法官通常會要你們再和解個一兩次,所以不用擔心這問題以上有錯的話還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