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很簡單,因為引擎可以不斷提升,但是人體反應卻是固定的。你可以做個實驗,請一個人拿著尺放掉,從你看到尺掉下來再接住尺,看看要花幾秒的時間當你看到路上有狀況而要緊急剎車時,過快的速度會使你摔車,但是倒楣的是被波及的旁人,除非你可以照顧受害者一輩子,否則好自為之。
樓主的高見,跟"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的謬論有異曲同工之妙,第一點,單就開(騎)車超速這件事來說你身為台灣的公民國家賦予你在路上行駛的權利你就要盡遵守國家法律的義務你享有權力卻未盡義務,有沒有錯你自己說好了請搞清楚,路是屬於大家的,不是你的不是你覺得合理就合理第二點,既然不能超速,為何要生產可以超速的車?問這種問題讓我開始懷疑你是否有達到駕車年齡= =?車子自己不會超速,超速的是你如果你控制不了這種自由,而需要靠車商來製造超不了速的車給你騎你覺得你像不像一個頑劣的小孩講也講不聽,只好硬性規定你不能這樣做?如果是這樣,我覺得國家發給你駕照才是最大的錯誤再來,物品是死的,它不會自己違規範法你有沒有看過用槍殺人,槍被判刑的?如同前面大大講的,刀子可以"用來"殺人,主動權在人,殺人的是"人"車子可以"開到"超速,主動權在你,超速的是"你"!
p1234502 wrote:我覺得您言重了。我的想法是這樣:刀子的用途很多,他可以切水果、切生魚片,當然也可以向您說的一樣殺人,或者自殺。以您舉的例子我想反問您一個問題:今天小明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超速,但是沒有撞到人,和他拿著刀子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亂揮亂砍,但是沒有砍到人。我想請問您,是獨自超速沒撞到人有違法還是獨自拿刀子亂揮沒砍到人有違法?(恕刪) 我倒覺得你的想法不可長,你說"獨自超速沒撞到人有違法",我可以請你去問問發生車禍躺在醫院或是殯儀館的人問問看,看他們哪一個人是"自願"發生車禍的!!"意外"這單字不知道您做何解釋??今天你在"獨自超速"時能確保旁邊不會突然出現其他車輛或是行人??每一場車禍有哪幾件不是"意外事件"。拜託!!你不想要你的小命,別人還想要好好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