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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有錯嗎?

不喜歡限速
可以考慮移民到德國
德國無限速歡迎你
無規矩不成方圓~
如果超速沒錯...出門買便當可能比看WRC還刺激
你可以認為超速沒錯
所以被開單一樣也是沒錯的
法律有規定速度上限
不過可沒規定加速度上限啊...

過收費站 0-110 只花三秒...好像不違法耶~?
馬中出赤兔 人中出拉拉
1551551151551551515515
那台灣最快速度也才110km
納汽車時速幹嘛做超過110km的??
幹嘛還要做大cc數的車?
幹嘛還要進口超跑跟重機?
道理很簡單,因為引擎可以不斷提升,但是人體反應卻是固定的。

你可以做個實驗,請一個人拿著尺放掉,從你看到尺掉下來再接住尺,看看要花幾秒的時間

當你看到路上有狀況而要緊急剎車時,過快的速度會使你摔車,但是倒楣的是被波及的旁人,

除非你可以照顧受害者一輩子,否則好自為之。
先跟版主道歉
看到標題心裡就先冒出國罵了

假使今天你因為超速撞到別人,一定凝結網友力量讓你上新聞
樓主的高見,跟"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的謬論有異曲同工之妙,

第一點,

單就開(騎)車超速這件事來說
你身為台灣的公民
國家賦予你在路上行駛的權利
你就要盡遵守國家法律的義務
你享有權力卻未盡義務,有沒有錯你自己說好了
請搞清楚,路是屬於大家的,不是你的
不是你覺得合理就合理

第二點,

既然不能超速,為何要生產可以超速的車?
問這種問題讓我開始懷疑你是否有達到駕車年齡= =?
車子自己不會超速,超速的是你
如果你控制不了這種自由,而需要靠車商來製造超不了速的車給你騎
你覺得你像不像一個頑劣的小孩
講也講不聽,只好硬性規定你不能這樣做?
如果是這樣,我覺得國家發給你駕照才是最大的錯誤

再來,物品是死的,它不會自己違規範法
你有沒有看過用槍殺人,槍被判刑的?
如同前面大大講的,
刀子可以"用來"殺人,主動權在人,殺人的是"人"
車子可以"開到"超速,主動權在你,超速的是"你"!


p1234502 wrote:
我覺得您言重了。我的想法是這樣:刀子的用途很多,他可以切水果、切生魚片,當然也可以向您說的一樣殺人,或者自殺。
以您舉的例子我想反問您一個問題:今天小明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超速,但是沒有撞到人,和他拿著刀子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亂揮亂砍,但是沒有砍到人。我想請問您,是獨自超速沒撞到人有違法還是獨自拿刀子亂揮沒砍到人有違法?
(恕刪)

我倒覺得你的想法不可長,
你說"獨自超速沒撞到人有違法",我可以請你去問問發生車禍躺在醫院或是殯儀館的人問問看,
看他們哪一個人是"自願"發生車禍的!!
"意外"這單字不知道您做何解釋??
今天你在"獨自超速"時能確保旁邊不會突然出現其他車輛或是行人??
每一場車禍有哪幾件不是"意外事件"。
拜託!!你不想要你的小命,別人還想要好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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