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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H廣告測試的來龍去脈(Kymco Mega G5 v.s. SYM GT125 EFi)

關於柳橙汁一事

當初光陽要拍廣告時,有電話聯絡影片所有者 並且得到認可
同時影片所有者也有光陽授權 才把廣告加入



拍攝GT 影片的所有者並沒有告知廣告公司(未經授權)

就把廣告加到自己的影片中

所以才會收到廣告公司的律師函

事後還修改影片 變成無廣告

不是因為"模仿"柳橙汁 而收到律師函

使用柳橙汁idea 是OK的

如果拍攝影片侵害到著作權 要不要提告,是廣告公司的自由!!

如果今天拍影片者沒有違反著作權!! 你怕什麼??
為什麼修改影片?


說你可以模仿 但是沒說你可以把我的廣告加進你的影片中


小老婆那會如此安靜 是因為拍影片者已經站不住腳了
跑來01再度發文 取暖??


在01大家似乎都很挺拍影片的事主!! 卻沒有很仔細的去了解事情的真相
反正就算風評被網友弄得多臭
還是會有很多小屁孩去車行把錢雙手奉上的啦
mcb wrote:
最原始影片是2010...(恕刪)


告不成~~~

原因在...對方並無穫利.....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joshjoshkimo wrote:
關於柳橙汁一事當初光...(恕刪)


恩~~對喔!! 確實是不能未經許可使用任何他人智慧財產~


不過如果這是褒而不是貶,我想應該不會是這種結果~~
我家有四台光陽的摩托車
但是我不喜歡光陽對這次事件的反應

一個大廠如果連外面來的批評都不行,怎麼可能期待產品會獲得消費者的信任
如果光陽真的提告,以後可能很難賺到我家的錢
joshjoshkimo wrote:
關於柳橙汁一事
當...(恕刪)

正解
我認為提出律師函的應該也是廣告公司
因為不管結果如何,最後造成傷害的都是光陽本身
光陽也不是一間剛出社會的小公司
不會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但也可假設是委託廣告公司提出就是了)

GT影片的拍攝者很有實驗精神
也幫大家爆出了柳橙汁的真相
但他最大的敗筆就是上一部影片最後結尾違反了重製這點
因為他把副總喝柳橙汁的畫面剪到自己的影片裏面用
不然今天就不會鬧成這樣了

但偏偏還是有一些人狀況外
一直著重在"柳橙汁"上面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joshjoshkimo wrote:
關於柳橙汁一事當初光...(恕刪)


告吧+1

加油
如果要告的話那很多電視模仿節目不就被告到翻了
這樣沒有肚量的公司成何大器呢
影片上面也沒有寫說不可以引用畫面的片段內容吧
畢竟廣告就是拿來播的
就是要讓人看的
因為一般大眾誰會知道我們可不可以引用畫面的內容呢?
如果不可以的話以後就要請廣告公司打廣告時請加上畫面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這樣也可以加強我們對法律的認知吧

joshjoshkimo wrote:
關於柳橙汁一事當初光...(恕刪)
聽到你的說法我才發現這篇討論文唯一的清流
給你一個
護衛隊沒看到倒是一堆人看到一個告字就高潮了...
joshjoshkimo wrote:
關於柳橙汁一事當初光...(恕刪)


就法來說.....
如果光陽或廣告公司有心,可以找一堆律師玩死你
當然你也能找一堆律師跟他們玩
這件事誰對誰錯?很難說......但很多時候都是有錢的判贏

不過以上說法是就法律層面來說

如果就一般小老百姓的觀點來看這事情呢?
至少我覺得這事情是光陽站不住腳
堅持走法律途徑.......那光陽的形象只會越來越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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