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因為怕事,凡事都用禁止來解決,這是最不負責任的。===================================萬一16歲的駕駛出了意外要賠償 誰負責?所以不是政府最不負責任目的是要當事人有行為能力後 自我負責這才規定年齡的限制
話說十幾年前高中時一群人出去玩(有些有照有些無照)其中一個朋友(無照)在待轉的時候被一台超速的汽車以時速近百公里撞飛jog當場解體那位同學身受重傷除了重度昏迷身上的骨頭能斷的都斷了在那個沒有健保的年代他躺在加護病房3個多月才醒來但是人只好一半因為腦部受損嚴重語言系統也受損右半邊跟中風差不多他休了學後來也不必當兵了因為他是家中獨子家裡為了他的醫藥費賣了房子和工廠還積欠一筆可觀的醫療費用因為他無照撞他的人除了需負的刑責外賠償的部份只需賠他20萬無照駕駛除了肇事的時候的刑責之外也想想被撞的時候有多吃虧
他買車是他的事關您什麼事?年紀輕輕就出來打工,為何不是讚賞?難道是要當米蟲當到18歲嗎?為何不去問要買車代步的原因?您19歲去對於16歲想買車的這種想法,您不覺得有一點怪嗎?怪在哪?拜託...才差"3"歲...您是跟那位蔣先生說出「30歲以下的人不用,因為這些人爛、又沒有責任感。」一樣的心態嗎?
現在無照駕駛的人多到恐怖= =隨便路上抓一個看起來年輕一點的真的就像前面說的10個有8個無照!!!只是~我想說~有些無照的騎車駕駛觀念都還比有照的還要來的好!!因為深怕違規會被抓~所以會很守法去騎.....有些有駕照就很囂張....好像路都他的~誰撞到他誰倒楣那種= =路上真的是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