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日堂 wrote:誣告罪依刑法第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真的成立! 這就夠對方受的了...(恕刪) 通常事情都會很簡單就帶過去了警察嘛....嘆~反正就算是警界的警花還是什麼明星人物,都一樣辦案態度,老了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