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onderrick wrote:
何謂自由? 自由是...(恕刪)
憲法的確保障每個人的自由,不允許一定程度以上的侵犯他人的自由,請注意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是依人不同,也不一樣的!
這就像上面有大大提到,臭豆腐的問題!喜歡者恆喜歡,不愛者恆不愛...那下次要不要立個法,禁止販售有味道的商品?(香水太香也一樣很不舒服啊!)
至於什麼殺人放火的,那種本來就違法的事情就不用提了!
因為那原本就是違法行為,請上面有回文的大大先弄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抽煙並不違法”,因此用違法行為來說嘴,一開始的想法就是錯的!(並不是您不愛的、或是不做的事情=違法行為)
政府這種法規擺明就是標準的資本主義的嘴臉,一種集團暴力,犧牲少數人去成全多數人的利益,可是目前的抽菸人口真的算少數嗎?(字從健康捐就開始了)
且騎車抽菸,前文我也說過了,難道每個人騎車都會去貼著旁車走,而不用保持安全車距?(那不就根本就是違反交通規則了?)
在那麼寬敞的馬路(雙向各一車道就好)上,除非遇到塞車或是停紅綠燈的時候有人抽菸以外,請問那些回應頗為激烈的大大們,先回答我個問題,那就是“在路上騎車,聞到菸味的機率是多少”?
個人以為,騎車在馬路上聞到菸味的機率遠低於被翹管噴臉的機率!
而且相比之下,被前車煙灰彈到的機率,也遠比被前車的二手煙噴到的機率更大!
所以到底是以什麼為基準,為什麼而反對?是為了反對騎車不能抽菸,還是看到抽菸這行為就討厭而反對?或是其他原因,而去反對能吸到的狀況非常小的情況,說真的,很難理解會妨礙到誰的健康?(不相信,可以親身去道路上做實際測試)
若要說禁止塞車或是等紅綠燈等靜止狀態下抽菸,這種情況或許還比較合理!
再說到啥米吃青菜的東西,的確沒人能逼迫你,那如果照這樣說的話...似乎呼吸也是人類個體本身可以控制的事情!
雖然呼吸是有其必要性,然而卻可以容許最小限度的中斷,也就是可以靠個體的主體意識,去做暫時停止呼吸...換句話說,吸菸者吐出的二手菸,似乎也不是吸菸者強迫旁人去吸入的囉?(而且還是下意識的自主行為!)
而且,人是有個體意識的生物,也就是說可以自己選擇靠近或是離開,出言至止或是用手把煙揮散...然而現在人都敢怒不敢言,都一定要用最爛的方式,也就是用最被動的法律條例去進行限制,這不是很奇怪嗎!?
再來,偶爾吸到一兩口的問題,個人也不過是對特定說吸二手菸會致癌的這個說法,提出的一個假設性問題,看到這樣就會火大...真不知道有啥好火大的?(個人可沒說偶爾吸一兩口無所謂或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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