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機車B切換車道追撞大多會被認定與轎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及車速過快導致追撞。
3.大部分追撞車須賠前車以車禍現場對B車不利。
4.若A車承認違規或B車有舉證事實但A車指控未保持距離及車速過快則建議和解。
和解協調建議:
1.各自修理減少金額糾紛,無重大傷害還是大事化小。
2.總修理費用平均分攤,取得共識要看對方及各自車輛損壞維修狀況大家是否能接受。
3.責任出險..如沒記錯應該是不論自己是否對錯在某層面應能獲得理賠尤其是第三人
受傷時。(建議查查條文)
要負的責任(肇責)會很高;
首先 路邊的車子是待轉或是正在轉彎的車輛.所以基本上他沒有違規~
然後 樓主沒有停等,直接將機車開進禁行機車的的車道(基本上四線道內側為禁行機車).
接著 你又是從後方撞擊前車,如果前車沒有明顯的違規或是故意的事實,樓主的肇事責任會佔滿高的比例.
假設,紅色的機車有明顯的"故意",他頂多也只有三成的責任,畢竟 他不是和樓主擦撞,而是後方被撞~
(抱歉這裡做一下修正,對方車輛違規,基本上跟肇責無關喔,他違規是必須收到紅單,但是並不影響樓主的肇事責任判定:除非,樓主可以舉證他是故意做了什麼~~)
建議,用機車的第三責任險(如果有的話) 和 強制險(對方如果有體傷) 趕快和對方和解.
假設都不和解,經由法院仲裁(簡易交通庭),那樓主可能還要多面對民事的賠償,和違規的罰責.
如果樓主,沒辦法舉證他是違規或是故意~那樓主的肇責可能會高達九成或是百分百.
當然,這都是初步的判斷(根據樓主的描述).
是的,以上說的都不是絕對~
因為樓主還可以請律師,送警察大學鑑事科,自費鑑定 噗拉~噗拉~噗拉~之類的.
不一定會輸,但是絕對不會是樓主全贏!
這些僅供參考!
大家也可以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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