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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官”真的都這麼爛素質這麼低 這麼不負責任嗎

不反省自己確實違規, 還故意扯公文
大大大藍寶 wrote:
我被專業檢舉人檢舉
先不討論違規內容
但申訴是民眾權利申訴寫了一大堆
公文函復內容只比罰單多兩個字“確實”
難道警大畢業的巡官函復公文就只會定搞再加個確實兩個字就發出去了!?
真的這樣敷衍 !
民眾繳稅繳罰金養這種警官 寫這種不必用腦袋的公文 還拖了兩個半月才函復 很難讓人不生氣
難道你犯罪法院判決書會寫你確實犯罪這樣就結案?


違規申訴被打臉,那你就繼續氣吧,我們可是看得很開心
真正爛,素質低,又不負責任的,是你這個違規的駕駛者。

「確實」有違規被開罰了,還要申訴,來浪費警察的時間。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来如風雨,去似微塵。
還先不討論違規內容,最重要的事情不討論,你還要討論啥

把光碟內容PO上來先啦
不然你還想得到什麼答案?每天申訴案件那麼多,能寫這樣不錯了!

警察可能還懷疑都違規這麽確實了,到底是要申訴什麼?根本來亂的!所以就隨便寫了!反正違規事實這麽明確!
大大大藍寶 wrote:
我被專業檢舉人檢舉 (恕刪)

你要不要把光碟內容放上來

讓各位評斷是不是真有違規
就確實違規、也有照片為證
還要寫甚麼長篇大論啦

很明顯就單純不爽被開單
上來討拍

這種事情就不要丟人現眼
被網友打到連他媽都不認識了
大大大藍寶 wrote:
.(恕刪)

大爺阿
公文的要求是「淺顯明確」
這篇公文重點在說明三
警察非常淺顯明確提供了光碟給裁決所
況且公文警察是給裁決所又不是給大爺你
根本不需要對你有甚麼交代
跟判決書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警察不是不花大腦
而是根本不用花大腦就可以解決
就可以讓人森七七
可見森七七的人有沒有大腦了...........
tamer128 wrote:
2.為何嘉義市政府底下機關開的單,陳述要跑到桃園市政府?

可能阿
處份機關依據大致分4種
車籍地、駕籍地、戶籍地、行為地
比較嚴重一些情況才會由行為地裁決機關處理
這案應該是在嘉義市範圍發生的違規
屬一般的案件
就會看是送車籍地、駕籍地或戶籍地的裁決所
哪個裁決所處份的,申訴自然就是找哪個裁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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