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ays CoCa Cola wrote:只是一部機車, 久...(恕刪) 很多人都說機車只是代步工具,但是換成汽車就是另一個標準汽車難道也不是代步工具嗎?他只是比較舒服又比較貴的代步工具除非車上的LOGO是什麼盾牌、獨角獸、三叉戟...之類的就論當別論了愛惜自己的東西還要分材質啊...QQ,我覺得有些人不喜歡自己的東西被人摸來摸去也很正常啊難怪機車的地位這麼可憐...因為就只是機車...就算換成紅、黃牌的不識貨的也會說就只是比較大台的機車機車明明才是台灣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愛惜他錯了嗎...
pau0958 wrote:台灣沒水準的人很多,我之前機車停在機車停車格內,後來辦完事要牽車發現車怎麼不見了,往附近找,發現被移到右側距離約20公尺的殘障停車格內,還好還沒被開單。 我現在機車若停在停車格內,都會先拍張照片。至於交通隊接不接受我的證據,只能看運氣;畢竟我的照片沒有確切時間可以佐證我先停在停車格。
Justice.late wrote:有的人體重快破百還硬坐上去.....(恕刪) 你載個妹重量不是一樣破百?我並不介意別人坐我停好的車上,座墊不要弄髒弄破就好譬如把貓,狗放在我車子的座墊上留下一堆腳印...被我抓到就當場叫其主人幫他的毛小孩擦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