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他給你刪的你不要管她
該修就修
先調解1.2次
給他看你的個人損失賠償金額就開個8~12萬
它們一定超不爽!就是要你看它們非常不爽的大呼小叫反正先自己解氣.
說完看它們怎樣!沒怎樣就先跟他們告辭在約下次調解不歡而散先走人
他一定說要上法院
你直接跟他說我本來就是要上法院啊
我上網查過類似案件了
閃人
醫藥費
上班損失
代步損失(就是你沒交通工具坐的計程車費)要保留收據
上班是法官主判賠是不會扣的
精神損失(開8萬)
原因就說我現在騎摩托車恐懼看車門會怕
隨便掰沒關係.說整個影響生活作息
還有對家人北上探望的心理負擔
法官會看掰的程度扣3~8成
我上次沒上法院但有問
說沒有律師費問題.
刑事判完還有民事要談賠償
但一般都是刑事來逼他民事賠償
別怕上次我就是被撞就是一個目標
就是要讓你上法院背條過失傷害
上法院就上法院!
最多他被關你回家而已
自己多點法律經驗你人生還長會有受用
有受傷,告下去就對了,心平氣和的告,
不用跟他大小聲,每次去談記得錄音,
告了也一點都不麻煩,一點點paper work而已,也不一定要跑法院,
很多被告了,警察通知去做筆錄,就怕到拿錢來合解了,
不然...到地檢署通知要去偵察庭時,就嚇到主動找你談了...
談成功了,也不用等偵察庭開,和解書填一填寫一寫,抽空拿去地檢署,填一張單子,說這是哪一案的和解書(好像也能用寄的..太久忘了..)
到時檢察官看到你們已經合解了,連開庭都不用,你人也不用在現場,直接不起訴結案~~~
說是告...其實根本沒有跑法院XD
阿真的沒錢擺爛都不理的....反正你錢橫豎都拿不到了...讓他背個前科也爽XD
總之,該有的單據、證明之類的,全部都要整理好,
然後談的時候要心平氣和,談不下去就告,記住,你穩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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