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eputer master wrote:
抱歉抱歉~的確,我...(恕刪)
被打臉就開始鑽牛角尖?!
自己文章說法錯誤,還出怪問題
契約分要式、不要式等等
(有興趣瞭解可以GOOGLE,你文章都PO過你GOOGLE過的文)
不一定要你所說的「書面契約」
的確舉例很爛,消費金額不高,你自己拿主意
(反正你之後又會說那多少才算高,用你大腦想一想,上廁所還要父母幫你擦嗎?)
父母要不要到場,看你父母,你父母又不是我父母
我上篇文章的PS所說的是
現場挑好,又有現車,在車行等1個多小時領好牌
我父親騎車載我到車行,當然是一人騎一台回家
P.s 我本來只是呼應你第一篇文章,沒想到你會如此反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