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543 wrote:
只要無腦禁行機車政策不改
永遠都有這種案例在發生
而且申訴很難過關
管你什麼理由騎上去
四輪駕駛已經普遍有我前面就是不能看到兩輪的觀念了
人民缺少快慢車道正確使用觀念
只知道四輪就是比較大
政府教育出來的
政府不改
多輪永遠歧視二輪
再說這已經變成政府重要收入來源
跟藍綠都死不改燃料稅隨油徵收一樣
固定財源怎可能輕易放手
怎麼改?
無腦政策是應該改~
可惜無腦人民的思考卻一直不願意改!
還沒改為車速分流之前,慢車就喜歡龜在路中間,跑上來取暖的更多!
您在乎的是車速分流,他們在乎的是合理使用空間!
如果您也是依速限降十公里的車速使用道路,那~好好努力推動取消禁行機車車道!
我騎快車道,被開罰我也甘願!
至少快車道沒有散兵隊型悠哉悠哉飄忽~
大多數抓取締騎快車道的都是使用錄影功能,所以快車道只要有需要時借用一下,基本上被拍到的機會並不大!
車速夠快的話,除非警察覺得值得花遠距鏡頭和設備錢,不然~稍微快一點就拍不到了!
mango7077 wrote:
如照片中在行經民生東路口及建國北路外側車道時,後方有台白色小客車過來,基於維護自身安全讓他才閃到內側禁行機車道,因為當時早上上班尖鋒時間,民生東路口那邊車流量極高,且右邊外側車道有一窩蜂小型機車過來,根本無法閃到外側車道,如硬往外側車道那就會與其他多輛小型機車撞擊磨擦,而且照片中對向公車站牌即我右方同一為救國團一公車站牌,公車占用外側車道橫跨外線二條車道,在往來的車流我根本無法再向外側側道行駛,也需確保自身安全躲避右方大型車輛及小型機車和照片中的白色小客車,避免自己造成傷害,並沒有於禁行機車中間字眼大辣辣的行駛,只是維護安全閃過去,再行駛回來外側車道,避免自己或他人行駛、迫害身體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各位大大,以上這樣說法有法子申訴嗎,還是可否幫我修正一下我所表達的 感謝><
車流量高,雖然圖片看不出車流量有多高!
只知道如果是那樣認為的話,就不該在路上悠哉悠哉~
別人還想早點到達工作地點~而不是被遊客擋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