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里瓦格 wrote:我當下有報警我有寫我...(恕刪) 1.請交通隊做肇事鑑定2.他說的那些話,請你用LINE或是簡訊傳遞,留下證據,就算他嘴上說不賠,你也可以用訊息回覆『肇事責任在你,沒辦法接受各自負責之說法』,白紙黑字3.直接去警察局提過失傷害
艾里瓦格 wrote:PPS 對方一再地說我責任比較大 然後要我簽和解書 千萬不要信!對方急著要你簽和解書,就知道其實對方知道他自己責任比較大對方這麼沒誠意的話,直接去醫院拿驗傷單然後去警局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吧!有些人就是非要你提告之後,才肯拿出誠意談和解你沒提告的情況下,只有嘴巴上自稱有誠意、實際沒誠意依你的描述,我覺得對方是這種人的機率很高
樓主可以說一下在哪個路口嗎?另外不同車道,如果汽車道可以右轉~~為什麼機車道還可以直行?再來,不要急著和解~~~我想你有受傷應該要多詢問這部分的賠償~~先將自己所有的費用列一列(交通費,維修費,代步費,精神費,後續醫療費)!整理好再談,基本上轉彎車肯定是要禮讓直行車~~所以你要好聲好氣的跟他說,他肯定會自知理虧的!!艾里瓦格 wrote:我真的感覺不出他的誠意拉是在逼宮逆?(恕刪) 武媚娘看太多嚕^^
艾里瓦格 wrote:各位大大小弟今天在路...(恕刪) 是「機車優先道」?沒有「機車道」這三字車道,更沒有「汽車道」若不是「機車優先道」而是一般車道同車道超車應從前車左方超車,且要距離50公分距離路口禁止超車,若有超車行為而發生車禍,後車問題較大(不過要看是否同車道和車道現況)所以到底是市區表速50km/h 一般GPS測速只有40KM/H (5~10%誤差)過路口還不減速之且見前方有車打方向燈還不鳴喇叭或減速,(這點真的是經驗不足),小心駛得萬年船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