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12345615 wrote:各位怎麼不想想......(恕刪) 沒錯~這個超級沒擔當的政府.我寫信抱怨淡水區改裝排氣管噪音嚴重請加強取締,新北市轉到淡水分局回覆叫我自行拍照舉發.我真不知道這責任竟然是民眾的.
若法條要照抄,50cc時速不能超過30不能雙載,50以上考照完一段時間不能雙載市區限速60,考個駕照要25萬日圓,難度還頗高...另外日本道路運送車輛法一樣禁止非法改裝樓主檢舉的噪音排氣管應該很難通過檢驗吧...只能說樓主檢舉的好...但我最討厭的還是更進階的噪音射顏管...全抄最多可以在政府合法改裝範圍改裝,但所有規範之嚴很多習慣都要打掉重練,光是三貼家庭與超速就一堆了這樣還要抄嗎?總不能都想著要挑軟的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