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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和汽車車禍 想請問肇事責任歸屬.


mnmnmn1996 wrote:
mipec1987大...(恕刪)


所以我才說,如果這法官還判他贏,真的要給他無言了
從頭到尾就是違規,然後來這發問,態度卻是這樣
是誰都會不爽XD
希望他不要私底下和解,讓法官裁定
然後他說的信誓旦旦的就是說他不一定會輸
那就上法院給我們看一下吧@@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mipec1987 wrote:
所以我才說,如果這法...(恕刪)


可是..可是..這裡是台灣阿

真的判那位倒楣的駕駛輸我也不意外了

現在就是比誰大聲誰贏恩

真擔心哪天出門遇到不長眼靠過來還要機機歪歪的


mnmnmn1996 wrote:
可是..可是..這裡...(恕刪)


遇到這種騎機車這麼違規還在這樣給我囂張的
絕對直接上法院,哪還給你廢話那麼多上來發問?
和解?誰理你XD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mipec1987 wrote:
遇到這種騎機車這麼違...(恕刪)



KLJ阿翰 wrote:
各位好棒棒 幫人說...(恕刪)


不要氣惱到語無倫次嘛,錯字連篇就算了整篇也沒邏輯

有誰跟你說機車一定全錯的,而且我所謂的機車族大絕是過失傷害,你到底懂不懂阿??不懂要去問你的律師阿!

出車禍當然要請人幫,但我還沒看過上來請教態度還這麼差的。

話說你的馬前砲在哪裡??我沒看到阿,你要不要先回國小問一下你的國語老師阿....

最後屬名的應該不是我吧@@ 我才不是kan55561呢
給大家一個參考的方向!

不要被"該注意而未注意"給濫用了!

就是"我無法反應"來自保!

絕大多數的車禍都是在突然的情況下發生˙

行進間的車輛是有速度的˙

以物理討論:兩個以時速40km對向移動的車輛˙相撞後˙等同時速80km的時速發生撞擊˙因為40km+40km

因為車輛有速度˙突然發生的行為該如何反應?(除非有很長的時間跟距離來反應)˙

大多數的人不會說我50公尺前就看到他˙但我不爽讓他過!

現在法庭都有錄音˙甚至可問恐龍法官:你覺得緊急狀況下1~3秒的時間˙可馬上將有速度的物體停止嗎?

當然任何情況下˙依法律及規定的方式行車˙才是最好的自保˙保人的安全之道

Z45978 wrote:
給大家一個參考的方向...(恕刪)


其實應注意未注意這件事,真的是很白爛的
沒那麼好說話
我哥之前在某停車場,因為前方的通道被白目違規車輛堵住
另外一巷緊急通車位置也被堵住,只好倒退回去出口然後要往另外一個方向出去
一出去,一台機車時速大約40-50,明明還約50-80公尺遠,結果明明是他沒再注意跟他女友聊天
最後為什麼會會判賠?因為停車場就算堵住你也不能退出來到入口出去,只能打電話報警請警車將車子拉走
這是甚麼鬼邏輯,所以才說台灣法律真的是很白癡,恐龍法官一大堆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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