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f wrote:驗車亦不是處罰,有這...(恕刪) +1,同意警察對每台車之構造並不專業,且當下他也無從判定,只好開出驗車單,請車主回監理所判定,或許多了些許不變,但是如果他當下開出罰單,應該會更氣吧。其實這跟烏龍罰單比起來,還算好處理了,只需回廠驗車,過了即無事。如果罰單要申訴,跑的流程更多了,且還可能有不會過的風險。
我想在這裡的每一位都比我還懂『機車』。但我一樓一樓看完之後,發現怎麼你們比我還懂的人。通通都忽略掉『彷原廠管』哩?外型跟原廠的一模一樣,要怎樣改裝隨便你,想拔掉消音器更是簡單無比。這其一。其二,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但若我是那名員警。當我攔下你之後,本來可能只是例行性的隨機攔檢。對對身分證啦,行照駕照之類的。乖乖配合一下跟超級不配合兩個會一樣嗎?是啊,你沒有違規,但你超不配合的還一直超有禮貌的問候我媽好不好。行啊,我罰單是不能開,我可以開張檢驗單讓你去浪費時間。拜這些不長進車廠所賜,光這排氣管除了造型之外沒別的令人激賞的功能。外型太繁雜囉,我這小員警怎麼可能牢記什麼車型配怎樣的管子?我懷疑你這個管子改過,麻煩去驗車。因為太不配合,因為太關心員警母親,得到驗車單一張。意外嗎?不意外~沒開你號牌污損的罰單是因為,那個太便宜你了。
zeonforce wrote:原廠管可以拔消音塞?...(恕刪) 不一樣的年代, 90年代的三陽領導 阿爾發小混混都喜歡打洞用手就可以轉起來(恫..恫..恫 非常吵), 想低調的時候就順著螺紋轉回去,依法行政, 大家都沒能說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