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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車禍 責任歸屬問題


theresa6501 wrote:
遇事不要怕,遇上就好...(恕刪)


原來還可以提出過失傷害!難怪那車主態度超客氣,是保險員比較傲慢,應該也是吃定我可能小女生不懂!

但事隔快2個月,還能去提出過失傷害嗎?而且現在醫院腦科掛號要到3月中才有空位,怕時間拖太久,人家可以不認帳!



dsp9999 wrote:
疑.61-3 是 撞...(恕刪)



我不警察哦!被判那條好像是因為有使人受傷!

我要大叫一聲 wrote:
取決於你的心態吧目前...(恕刪)



對啊,因為真的要告上法院確實拖時間,我還要重新找工作呢!









PS to 某些莫名的大大.. 我從沒想過要以此車禍來要一筆錢,如果真要這樣,我就不用急著找工作了!被隱射成車禍蟑螂,確實讓人不舒服!我只想搞清楚到底怎麼解決好!我也怕私下和解,到時對方反悔而跟我要修車費,那我不是更冤!
我有疑惑的是,汽車車主本人都沒出現,是他的保險員出來跟我談的,說想叫我賠修車費也是保險員

有這樣的嗎?由保險公司求償?對不起,因為我真的不懂!

然後我說我不想拖時間,只要拿回修車費及醫藥費,對方保險員的意思是,收據部分可以理賠,但其他求償要診斷證明!現在又改說要診斷證明才能賠收據部分!這是?

我可以要求不跟保險員談,只跟車主談嗎?

因為該保險員還有在假日不願意出來談的!不是我刁難,而是我的陪同者剛好這次休假日,上一次談我也是在平日!
和解就是認同互不相欠了
對方怎麼可能和解後再跟你反悔??和解書是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和解書怎麼寫怎麼列很重要
你錯很大,所以我會建議你趕快和解了結

如果今天是對方錯卻不聞不問,你又受傷
那我會支持你告上法院
不過看了很多人的回應,我只能搖頭嘆息...
交通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Smile4638 wrote:
我也怕私下和解,到時對方反悔而跟我要修車費,那我不是更冤!

fanrien wrote:
和解就是認同互不相欠...(恕刪)



原來如此,對不起我是真的不懂!因為對方保險員的態度就是看我好欺負的感覺!我也沒有要獅子大開口,只要拿回我該拿的賠償金就好!還好剛得知有親戚是保險員,已委託處理了!

因為長輩年事已高,本來想私下處理不希望他們擔心,沒想到他們還是知道了!

也謝謝各位大大給的意見!
我機車從文武二街行駛,對方汽車從大同二路行駛該路口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一個月後拿到罰則是~我違反第45條15款,對方違反第44條1項5款及第61條3款請問誰的責任較大呢?

答:基本上妳的責任較大,但不是完全責任。不過對方還有撞警察喔!


談和解時,對方保險員說他們車主修車2萬多,意思想叫我賠7成,這樣對嗎?不是他們保險公司的事嗎?怎麼會保險公司轉要我賠?

答:可以要求妳賠7成,但妳可以要求折舊,零件部分可以依照年份折舊,工資就不行了!保險公司將保戶的車修復後,就可以取得代位求償權喔!

中途對方的保險員講話一直繞,一下說要叫我賠7成,一下說他們只能賠我3成,還說我腦震盪沒什麼,又沒死亡或殘廢之類的話,氣死人!

答:關於這個可以錄音喔!日後若是走上法院,這個就很有用囉!

因為我的腦震盪還沒好,要再追蹤,所以還沒開醫生證明,但事發到現在已快2個月,保險員說叫我快開診斷證明,說什麼時間快來不及了,請問談和解有時間限制嗎?

答:肇事發生日起至六個月內可以提刑事,因為妳有受傷,一般可以提過失傷害,如果對方是上班執勤中開公務車,可以提業務過失傷害(罰得比較重),自發生日起二年內可提民事求償,民事的話就是損害賠償囉,對方保險公司只是想要快點結案罷了,不用理他,看好妳的傷比較重要。

請問我如果醫生證明開了,真的拿得到理賠嗎?可以拿到多少錢呢?
因為我怕我到時候花了錢要求賠償,結果對方反要我賠汽車修車費!

答:拿的到理賠,但是多少就要看妳怎麼去談和解事宜了

以上,希望可以幫助到妳
kaku69 wrote:
理論上 路權
路大於街 街大於巷弄

重點是『車道數』,而不是那條路叫『路』、『街』
機車是少線道,是主因;汽車是多線道,是次因
Smile4638 wrote:
怎麼知道我沒停下來確認再行駛?

重點不是有沒有『停』,重點是有沒有『確認』
輕輕寶貝 wrote:
其實誰對誰錯不是重點

如果是紅綠燈路口,對方零肇責呢?
輕輕寶貝 wrote:
但刑事訴訟就是對方留前科了

拘役易科罰金不會留前科
我要大叫一聲 wrote:
如果只是想要醫藥費與機車修理費
看車主能不能放棄追償車輛的維修,你放棄提傷害罪

樓主的損害有得到賠償,對方省一條法院,應該就是雙贏了

Smile4638 wrote:
小妹前陣子於高雄文武...(恕刪)
不要跟我說你不喜歡錢

這是一個機會

一個你可以換汽車的機會

過失傷害

有人賠掉一生的積蓄

你的車禍是像這樣子嗎




Smile4638 wrote:
原來如此,對不起我是...(恕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別亂教...

AKB濕吧 wrote:
不要跟我說你不喜歡錢

這是一個機會

一個你可以換汽車的機會

過失傷害

有人賠掉一生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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