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sa6501 wrote:遇事不要怕,遇上就好...(恕刪) 原來還可以提出過失傷害!難怪那車主態度超客氣,是保險員比較傲慢,應該也是吃定我可能小女生不懂!但事隔快2個月,還能去提出過失傷害嗎?而且現在醫院腦科掛號要到3月中才有空位,怕時間拖太久,人家可以不認帳!
我要大叫一聲 wrote:取決於你的心態吧目前...(恕刪) 對啊,因為真的要告上法院確實拖時間,我還要重新找工作呢!PS to 某些莫名的大大.. 我從沒想過要以此車禍來要一筆錢,如果真要這樣,我就不用急著找工作了!被隱射成車禍蟑螂,確實讓人不舒服!我只想搞清楚到底怎麼解決好!我也怕私下和解,到時對方反悔而跟我要修車費,那我不是更冤!
我有疑惑的是,汽車車主本人都沒出現,是他的保險員出來跟我談的,說想叫我賠修車費也是保險員有這樣的嗎?由保險公司求償?對不起,因為我真的不懂!然後我說我不想拖時間,只要拿回修車費及醫藥費,對方保險員的意思是,收據部分可以理賠,但其他求償要診斷證明!現在又改說要診斷證明才能賠收據部分!這是?我可以要求不跟保險員談,只跟車主談嗎?因為該保險員還有在假日不願意出來談的!不是我刁難,而是我的陪同者剛好這次休假日,上一次談我也是在平日!
和解就是認同互不相欠了對方怎麼可能和解後再跟你反悔??和解書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和解書怎麼寫怎麼列很重要你錯很大,所以我會建議你趕快和解了結如果今天是對方錯卻不聞不問,你又受傷那我會支持你告上法院不過看了很多人的回應,我只能搖頭嘆息...交通亂不是沒有原因的Smile4638 wrote:我也怕私下和解,到時對方反悔而跟我要修車費,那我不是更冤!
fanrien wrote:和解就是認同互不相欠...(恕刪) 原來如此,對不起我是真的不懂!因為對方保險員的態度就是看我好欺負的感覺!我也沒有要獅子大開口,只要拿回我該拿的賠償金就好!還好剛得知有親戚是保險員,已委託處理了!因為長輩年事已高,本來想私下處理不希望他們擔心,沒想到他們還是知道了!也謝謝各位大大給的意見!
我機車從文武二街行駛,對方汽車從大同二路行駛該路口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一個月後拿到罰則是~我違反第45條15款,對方違反第44條1項5款及第61條3款請問誰的責任較大呢?答:基本上妳的責任較大,但不是完全責任。不過對方還有撞警察喔!談和解時,對方保險員說他們車主修車2萬多,意思想叫我賠7成,這樣對嗎?不是他們保險公司的事嗎?怎麼會保險公司轉要我賠?答:可以要求妳賠7成,但妳可以要求折舊,零件部分可以依照年份折舊,工資就不行了!保險公司將保戶的車修復後,就可以取得代位求償權喔!中途對方的保險員講話一直繞,一下說要叫我賠7成,一下說他們只能賠我3成,還說我腦震盪沒什麼,又沒死亡或殘廢之類的話,氣死人!答:關於這個可以錄音喔!日後若是走上法院,這個就很有用囉!因為我的腦震盪還沒好,要再追蹤,所以還沒開醫生證明,但事發到現在已快2個月,保險員說叫我快開診斷證明,說什麼時間快來不及了,請問談和解有時間限制嗎?答:肇事發生日起至六個月內可以提刑事,因為妳有受傷,一般可以提過失傷害,如果對方是上班執勤中開公務車,可以提業務過失傷害(罰得比較重),自發生日起二年內可提民事求償,民事的話就是損害賠償囉,對方保險公司只是想要快點結案罷了,不用理他,看好妳的傷比較重要。請問我如果醫生證明開了,真的拿得到理賠嗎?可以拿到多少錢呢?因為我怕我到時候花了錢要求賠償,結果對方反要我賠汽車修車費!答:拿的到理賠,但是多少就要看妳怎麼去談和解事宜了以上,希望可以幫助到妳
kaku69 wrote:理論上 路權路大於街 街大於巷弄 重點是『車道數』,而不是那條路叫『路』、『街』機車是少線道,是主因;汽車是多線道,是次因Smile4638 wrote:怎麼知道我沒停下來確認再行駛? 重點不是有沒有『停』,重點是有沒有『確認』輕輕寶貝 wrote:其實誰對誰錯不是重點 如果是紅綠燈路口,對方零肇責呢?輕輕寶貝 wrote:但刑事訴訟就是對方留前科了 拘役易科罰金不會留前科我要大叫一聲 wrote:如果只是想要醫藥費與機車修理費看車主能不能放棄追償車輛的維修,你放棄提傷害罪 樓主的損害有得到賠償,對方省一條法院,應該就是雙贏了
你的車禍是像這樣子嗎Smile4638 wrote:原來如此,對不起我是...(恕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別亂教...AKB濕吧 wrote:不要跟我說你不喜歡錢這是一個機會一個你可以換汽車的機會過失傷害有人賠掉一生的積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