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是「行政罰」!車禍是刑法和民法的問題!雖然我很不苟同這種分法,不過法律規定如此也只能這樣~如果你有記到「她」的車牌,請快點到當地的派出所報案~說有人肇事逃逸!請警員調路口監視器抓人~剩下的就給警察處理就好~不用怕~對三寶就是要給點教訓~個人對三寶的定義是老人(行動沒有定性隨心而動之人)女人(把後視鏡當理容鏡並且具備無理取鬧和陰柔特質之人(娘xx也算))屁小孩(不以年齡區別而以心智年齡而論)所以人人都有可能是三寶~個人最怕的是「老女人」~
"誰說學生一定是無照駕駛??"這句話不一定會成立,但是,發生車禍時有過錯的對方通常會仗著心虛呼嚨你,甚至大聲咆嘯,搞不好歐巴嬸自己騎了多年的身份證也不自知,第一時間如無傷亡就直接通報110,一切都等警察來作處理
1. 驗傷, 去診所擦個藥也好, 一定要留下受傷的證明2. 現在還是可以報警, 加告一條肇事逃逸沒要求你賠她修車錢, 而且會想逃走, 八成是她自己知道自己理虧路口車禍的話應該有監視畫面可以看另外, 你有沒有駕照不干她的事不必證明給他看
說真的都知道要上01來取暖了,表示平常有在看01,會不知道車禍要先報警?你說車禍緊張也就算了,我是很懷疑到底是誰違規啦,因為你說你沒違規也是你的片面之詞(我沒有惡意)網路上太多隨之起舞而被告(前幾天不是一對小屁孩被臨檢不爽po文facebook連帶300多個網友被告的嗎?)要嘛就要拿出錄影證據出來證明你沒有違規。照常理來看,若很清楚自己沒有違規的話會不快點叫警察過來嗎?常理看來,他人懷疑你有違規而不敢當下叫警察這也是合乎邏輯的吧!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