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oppop wrote:
跟交稅金一樣,合法的叫避稅,非法的叫逃稅.. 看你如何定義而己...
能享受機車所帶來的便利性,不需負擔汽機車所應付的義務,(交稅金,要駕照..)
又能同時擁有腳踏車獨有的特權..所有好處一手抓,又符合環保(一公升能跑80公里)有那台車子或機車能這麼省油..)
30cc以下免稅免牌,那80cc到底要不要牌
poppoppop wrote: 光這一段時間省下的油錢就至少上萬元..還不算紅單這些..
(大驚)
自從台灣廢除腳踏車牌照制度之後,好像就沒聽說腳踏車騎士被開罰單了
我也不想倚老賣老,年輕有為的人我當然會尊重,但是看到胡搞瞎搞的小毛頭還真是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