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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談判和解問題求救...

Shara lee wrote:




其實說真的兩個月怎麼可能會好

我現在只能有點跛腳的走路無法跑步也沒辦法跳

下樓梯要用跳的不然無法負荷我的體重

但已經跟一開始比起來好太多了.....

現在我的腳大小隻很嚴重

然後因為石膏包覆一個月的關係

腿也長滿了腳毛....................(這到底是為什麼阿~~~~~~

謝謝各位的回覆:D...(恕刪)
等一下會有人說


巧喀蘇 wrote:
.看你自己描述的過程...(恕刪)


謝謝您的提醒

也避免再讓我自己或任何人發生任何事故..

我也好一陣子不敢騎車了....

連給人家載都會有被害妄想症

感覺車子都要來撞我

一離車子很近就在冒冷汗.....

Shara lee wrote:
對方傷勢-左肩跟左腳韌帶有動手術,修復期對 方說要半年(恕刪)



對方這樣就不嚴重嗎?
既然責任一半一半,你要求多少賠償,對方也會一樣的要求多少的賠償
到最後就是互相提告,讓法院去判決賠償多少而已了
10/30過刑事追究期 先告他 要喬在來法院喬 請律師幫你要

調解委員會 以我的經驗來講 就是惑希泥 沒啥用

說不定 看對方罪較重時 還幫對方說話 叫妳退好幾步 來委屈自己 不用這樣 以妳傷勢這麼嚴重

( 剛剛看了你的回文 請問一下 妳該不會是在雙黃線的地方迴轉的嗎 )

告下去反而你那些精神賠償 還可以要的到 如果 判決不滿意 還能上訴 調解委員會 可是一次

定讞 後悔也來不及唷 望妳三思..... 對方可能會叫一些社會人士來說情或恐嚇 你要做好蒐證的準備

上法院時 拿出來增加你的贏面 到時你還可以告他教唆恐嚇 他賠更多 有證據就不用怕了 但是 你自己本身

要意志堅定 心理不能退縮 一退縮 你就啞巴吃黃蓮了 ~~~

備註 : 調解委員會 不太會注重精神賠償 大都是叫對方按單據實報實賠~~~

法院告精神賠償 比較有效 條件 不滿意 又能再上訴.....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678886&m=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225079&p=1

希望能幫到妳 ~~~
建議你先搞清楚對方說的第三責任險是指機車強制險或是還有其它加保,如果只有強制險,那只會理賠醫藥費,其它財損或精神賠償都不在保險範圍內,當事人要自己掏錢,還有雖然醫生跟你說兩個多月就可以走路了,但是你最好再確認清楚,可以走路不代表行動自如,所以薪資賠償部分能要盡量要吧!另外你修車的部分個人覺得估太高了!!
賠償部份 只要有收據 保險公司 一定會賠 ...
所以妳期間看醫生的收據 工作薪資所得 醫療用具收據 車損報價單 營養品收據 通通要留著~
現在比較有爭議的地方就是 精神賠償跟妳說的媽媽看護費(這項就歸在精神賠償就可以了!)
傷害要6個月內提告 但是看完妳的肇事責任 恩恩...輸很大...妳是轉彎車他是直行車!
但是既然發生了 也要面對 ... 還有我怎麼覺得樓主有點再避重就輕...
對方也傷的不輕阿 他也不會為了要弄嚴重一點硬說要開刀吧
還有什麼改裝車無關緊要 講對方超速都是多餘的 ...
一定是速度快到煞不住車才會撞上去 這不是廢話
他一定會說妳轉彎都不用看的? ...
最後與其再這裡問 我建議妳可以去問法律相關人士會更好 ...
車禍造成的後遺症 妳會寧願不車禍 ....
事實上我也沒提到他傷的不嚴重阿各位鄉民們

我上來問這些只是純粹針對調解的部分

我也沒說我沒錯(ˊ^ˋ)

只是現在肇責一半一半也是白紙黑字的..

至於是不是有避重就輕

因為我已經申請鑑定了

其實一半一半也是無庸置疑的

我不需要避重就輕阿

更何況我要避重就輕的對象...應該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吧

還有我是正當迴轉.在單線道迴轉的.也有打方向燈

沒有違規的 (!!)

修車的部分是車行估價出來的

對於車子我真的是沒有太多的研究....

以上還是謝謝各位的熱情幫忙!!!

非常感謝
還是和氣生財.....做些關心對方問候對方的事.....讓大家知道你受傷但你還是會去關心對方....

在情上面就能站穩穩.....畢竟肇責各一半......弄到後面塗牛屎也不一定......

用大愛感化他人銳氣...身段放到最軟...你也許就能得到更多...加油..祝您身體盡快早日康復

目前都沒什麼變化~就先關心別人~
Shara lee wrote:
初步研判表
肇責是我全責
因不服故我花了3000元去做鑑定
鑑定書上寫
我迴轉侵占到對方路權
跟對方自述行駛超速
及夜間未充分注意前方車況同為肇事原因
若要以我白話說
其實是在迴轉的時候
我已停在中間很久
因為我同向的車道車子也非常多
所以我等到對向來車已經沒了只剩遠遠的一台摩托車(與我相撞的那台
遠到只看的到車燈
我就立刻迴轉(因我也怕被同向的車子撞到
沒想到對方時速過快
他在開鑑定會的時候有自己說
[他以為他閃的過我]
所以沒煞車就撞上來
對方是改裝車
在我被撞到倒在地板上的時候
有位小姐來扶我說
[小姐你沒事吧!!!我車速騎到50.60了.那個先生還直接從我旁邊咻一聲的就過去了.真的騎非常快.若有需要我可以出庭幫你作證]
我當下什麼反應也沒作.因為我已經痛到無法動了
但略知道是警察有將他的電話抄起來(雖然我不知道警察到底有沒有留)
法律規定不能不從.我侵占到他的路權是我錯
所以我提出鑑定的申請
只希望我的肇責能減輕
申請下來後的確是同為肇事原因(而非誰是主因誰是次因.或是我是全責)
文章冗長感謝各位撥空看完!!!
也謝謝各位給我的意見^_____^
這裡很溫暖

以下開始不溫暖了....

個人還是認為您錯比較大
就算對方再怎麼超速 (最多一張罰單)
您轉彎車都要禮讓直行車
對方只是笨
還自述超速
如果他不承認
就算有人證
他拿的出證據說對方超速多少嗎
要用講的 每個人都會講

車禍的主因再怎麼說
都是您沒禮讓直行車而起
跟您打燈打多久 等多久都是另一回事
實在很難相信肇責是一半一半

至於求償
對方也傷的不輕
就算您蠻敢開的 也佔不到什麼便宜
因為受傷所引起的薪資跟看護問題
都需要有醫生證明(如果口頭說說這麼容易,那乾脆休息一年好了)
當主治醫生堅持不幫您寫『需專人看護』
不就表示您不需要???
而且您列的"媽媽看護費30000 "有單據嗎???
五年的車維修費用要45100 ??
您去汽車版問一問 車子都有折舊的
如果跟保險公司談
大概就是直接報廢
直接賠當年份的2手車的行情價

另外也不是你要多少對方就全給多少
還是要依肇責來算
就算真的是 50% : 50%
對方和保險公司也只會賠你50%
想在精神賠償多要點??
以對方受傷也不輕的狀況下
你要多少 他就要多少
您是佔不了什麼便宜
如果要爭取兩個月薪資38000
對方說了要半年修復期......6個月???

這樣來回算一算
他賠你的50% 你賠他的50%
真的討不到啥便宜啦

或許在您受傷的狀況講這些算蠻殘忍的
但就事論事
您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 真的錯比較大
也是這個事故的主因
對方比您還倒楣...


kennyfish wrote:
以下開始不溫暖了.....(恕刪)


謝謝您的意見

我也知道我侵佔到他路權有錯

所以因為避免筆戰我沒把肇事原因寫在一開始的理賠談判問題裡

溫暖與否我還是在這個板上請教到

大家也給我很多意見

真的非常感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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