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a lee wrote:等一下會有人說
其實說真的兩個月怎麼可能會好
我現在只能有點跛腳的走路無法跑步也沒辦法跳
下樓梯要用跳的不然無法負荷我的體重
但已經跟一開始比起來好太多了.....
現在我的腳大小隻很嚴重
然後因為石膏包覆一個月的關係
腿也長滿了腳毛....................(這到底是為什麼阿~~~~~~
謝謝各位的回覆:D...(恕刪)

Shara lee wrote:
初步研判表
肇責是我全責
因不服故我花了3000元去做鑑定
鑑定書上寫
我迴轉侵占到對方路權
跟對方自述行駛超速
及夜間未充分注意前方車況同為肇事原因
若要以我白話說
其實是在迴轉的時候
我已停在中間很久
因為我同向的車道車子也非常多
所以我等到對向來車已經沒了只剩遠遠的一台摩托車(與我相撞的那台
遠到只看的到車燈
我就立刻迴轉(因我也怕被同向的車子撞到
沒想到對方時速過快
他在開鑑定會的時候有自己說
[他以為他閃的過我]
所以沒煞車就撞上來
對方是改裝車
在我被撞到倒在地板上的時候
有位小姐來扶我說
[小姐你沒事吧!!!我車速騎到50.60了.那個先生還直接從我旁邊咻一聲的就過去了.真的騎非常快.若有需要我可以出庭幫你作證]
我當下什麼反應也沒作.因為我已經痛到無法動了
但略知道是警察有將他的電話抄起來(雖然我不知道警察到底有沒有留)
法律規定不能不從.我侵占到他的路權是我錯
所以我提出鑑定的申請
只希望我的肇責能減輕
申請下來後的確是同為肇事原因(而非誰是主因誰是次因.或是我是全責)
文章冗長感謝各位撥空看完!!!
也謝謝各位給我的意見^_____^
這裡很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