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e671 wrote:我沒說停到斑馬線可以...(恕刪) 當然沒啥好戰的,只是討論。當四輪的罵兩輪的亂鑽、亂飆時,請想想自已有沒有不打方向燈、逼車、無敵大迴轉。當兩輪罵四輪佔用等待區、紅/黃線停違停,也請想想自已有沒有直行卻佔用待轉區、班馬線,或佔滿騎樓、人行道。有討論總是會有進步跟共識的。畢竟路就這麼大條,而大家都需要用的。就像酒駕肇事至死的,在01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是讚成槍斃的。
hhop wrote:那是50CC以下才再...(恕刪) 只要是兩輪都能用!就算沒有兩輪停等區,機車也是能在車道上停等!不過別把日本人想得太守法,在車縫中停等或是超越停止線的都大有人在!但一般人都覺得這就是機車的特性啊!無傷大雅!反觀台灣硬要把兩輪當成四輪才是奇怪!
subarashi wrote:台灣人的開車水準.....同樣機車停等區,在台灣有時都佔滿了汽車停在機車停待區裡面人都嘛裝不理...台灣人的開車水準..... 為保持路口淨空、為不佔用機車停等區,所以我黃燈即停在機車停等區前結果被同車道併行、鑽車縫的路權騎士在路口咆嘯罵我是擋路三寶結論就是~只要機車停等區還在,路權猴子繼續把同車道併行鬼喊成行進間車道分割我就會繼續無意識守法的擋住鑽車縫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