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k914170 wrote:
首先問題一,有專擋後方來車的阿伯跟阿桑機車駕駛。慢慢騎沒關係,但是龍頭都左右搖晃....又不打方向燈。誰知道你要往左還往右。
1. 巿區道路,有最高速限,沒有最低速限
2. 同車道內,前方車的路權,優先於後方車;同車道內,沒有轉彎車禮讓直行車這回事

問題二:公車跟汽車霸道的要死直切路邊或為了放人下車右切機車專用道。為了安全我當然是左側禁行機車部分繞過去。
公車、小黃,右轉、靠邊時,有沒有尊重慢車道上直行機車路權?
(102)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問題三:重機的界定目前還是很模糊。他到底算機車還是汽車?
交通規則看不懂嗎?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一、客車:(一)大客車(二)小客車
二、貨車:(一)大貨車(二)小貨車
...
六、機車:(一)重型機車(二)輕型機車
所以為了區別與不守交通規則的阿伯阿桑
不守交通規則的阿伯阿桑:
1. 騎機車:害死自己
2. 開汽車:害死別人
哪一種應該更加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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