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影像記錄的在汽車超越機車前機車還在自己的右車道但當汽車開始超越機車時機車卻不知何故開使往左側移動當汽車車頭超越機車後機車擦撞汽車ok~就影像看來因該是這樣解釋沒錯吧!請問個位車主在這樣的情況下誰反應的過來?就算當時的駕駛發現機車使入然後駕駛緊急煞車把車頭的距離+眼睛發現腳踩煞車反應時間+緊急煞車拖行距離算進去=還是來不急避免事故發生!
On9ccc wrote:三寶出事 車主遇到明...(恕刪) 很明顯是三寶的錯自己找死還拖人下水!!!可悲的是那家屬 可憐的是那汽車駕駛!!這種事情本該理性客觀的來評論!!!沒啥好說的!!!只能說還好這法官有頭腦!!!
fruits0800 wrote:路權萬歲 以後看到騎...(恕刪) 這位朋友發文前還是想好再打出來吧!撞到人絕對不是每個人所樂意見到的!你這樣打出來實在不妥!勸你還是改改吧!不然被激動的網友看到搞不好會把你冠個預謀殺人也說不定~
沒看到影片同車道超車的話就有責任問題但要是機車偏離車道撞上汽車當然沒罪出門好好守法開車他來撞我我還要被關還要賠錢見鬼了不對他索賠就很好了這不是嘴砲是法律規範問題最討厭應注意而未注意或人道責任錯就是錯為啥要因為可憐而要他人背上責任怪~~~
這駕駛因該要道義上 賠償 死者為大 但是 法律上這駕駛 有點給他ooxx 因為內線了 也沒有地方躲 很多路上的機車騎士 除了雙腳不願意 放下等一下以外 照後鏡根本沒有再看 其實 很多汽車駕駛 照後鏡 都有再看機車騎士有再看的真的很少 反正撞到再來哭腰 身體是自己的 不是金錢可以買到 而且原車設計的照後鏡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廣角度不夠 很多機車因為沒有駕駛汽車過 根本不知道 汽車駕駛的死角 安全防衛駕駛的觀念 少的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