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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


o_Od wrote:
事發路段是十字路口,...(恕刪)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啦
賠他?免談..他是唬你這不懂世事的小朋友
別就這樣被唬走了
他再打來你就回他:你現在在騙小孩子嗎?要報警快去!到時輸嬴是誰我想大家都知道!
現在各賠各算你撿到了,你要玩下去你會輸得很慘!要嗎?"呷沁沒旦哩"

o_Od wrote:
我知道報警後的筆錄很繁雜,所以也想說先私下和解

他當下就說,和解辦法是雙方修車費相加*2,還說我是學生最多能容忍到70%

誰曉得他不知道聽誰意見,獅子大開口,幾乎要我負擔所有費用,還說是很讓步了

我也覺得蠻無奈的.(恕刪)

筆錄怎麼會很繁雜呢..?錯誤的觀念..!你的機車肯定是沒保第三責任險吧..!
還有十字路口還是減速慢行為妙..!都知道會有被擋住的死角..!
既然沒報警
那這件事情就是各修各的...
除非你現在還在現場,然後對方跑走了
那就報警說對方肇事逃逸XD
超速這事,也要有得證明吧?
乾脆說對方左轉超速好了...

私下和解還獅子大開口
直接報警告他搶劫好了~
我當初車禍的和解費=修車費
哪來的相加*2...他是去跟黑道學的嗎?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o_Od wrote:
路口有監視器,到時候是可以調來看的

我會再去驗傷,我知道這對我會有幫助的

他持續咄咄逼人,講的好像都是我的錯一樣

我並沒有和他說我超速,是他說"你看看這撞擊痕,就知道你速度有多快"

請問如果我要避開超速這點,我到場要如何敘述比較有利



他說這種話當然是想唬你啊,而且你也被他唬得一楞一楞的,還考慮賠錢.......

如果自行就可以判斷肇事原因那就不用裁決所了

o_Od wrote:
事發路段是十字路口,...(恕刪)


你很傻,
新制絕對路權制,直行車是擁有全部的路權的,
對方要舉證你超速不說,
以因果論,左轉車須等到直行車完全通過後始可轉彎,
他如果有禮讓你直行,你就算超速也不會撞上,
你是機車,這樣撞上去應該有受傷吧???
以這起事故來看他100%不可能完全沒過失,
狠一點就直接告他過失傷害再和他談吧。
做筆錄是不會很麻煩,條子背背都會有一個現成的word檔,裡面把人事時地物換一換,就是一份筆錄了。只是背背們打字實在很慢,可要有耐心等他們使用一陽指打完。既然你都要上警局了,如果驗傷已經好了,就順便提出刑事告訴好了,樓主應該也是小傷、小痛,拿不到太多賠償,就把驗傷費、休養的時間成本、浪費的時間算一算附帶民事賠償,至於律師看你要不要找,不過應該是不划算就是了。反正如果對方沒有誠意解決,就只能用正途結案,順便逼他有誠意、效率一點,千萬不要讓他拖過六個月,就一切船過水無痕了。樓主順便學一下以刑逼民這招好了,對方就是看你好傻好天真才會這樣搞你,不用太客氣啦,就算你的責任比較多,也要用這招逼他到不用賠。

o_Od wrote:
路口有監視器,到時候是可以調來看的

我會再去驗傷,我知道這對我會有幫助的

他持續咄咄逼人,講的好像都是我的錯一樣

我並沒有和他說我超速,是他說"你看看這撞擊痕,就知道你速度有多快"

請問如果我要避開超速這點,我到場要如何敘述比較有利

怎樣敘述??.就直接說我直行.他左轉彎沒讓我..這樣就好啊..
超速??如何證明超速??騎很快??何謂叫"快"??
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別被他唬了.
當初沒報警也可事後補報警.不用怕她.
如同其他網友說的..這場事故你絕對佔上風.
是他站不住腳

超速是另一回事 這肇事主因為轉彎碰撞
即時是你在合法時數內 她這樣擅自轉彎仍有一定機率會發生
和超速並無直接關係 如果他沒受傷的話 那你一定有受傷吧
那你就直接告他過失傷害 這條就就算不能讓他坐牢 也要讓他繳好幾萬給國庫
你在跟他說 車的維修費都是小錢 那刑罰的錢可是好幾倍 看看是誰賠最多 不是他說得算
小弟去年內車道直行撞到中線左轉的貨車...
筆錄上宣稱當時車速50km...實際...
對方保險公司一看他是左轉我是直行車...
就直接喊價...完全沒提到肇責的部分!
最後對方全賠...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wetty wrote:
就算樓主有超速,也是...(恕刪)


原法條比較合理,[直行最大]真是

轉彎的等到死也應該任由半條街遠的白痴一路晃過來优先通過,他只要直行就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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