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這位法律達人完全顛覆我所讀的法學小常識
您的教導,真讓我受用無窮
假如能依照您所言,樓主本身沒任何責任所以女友可以提告汽車駕駛過失傷害,請務必告訴我
樓主啊,您還是星期一,打電話問問專業的律師還是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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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沒有打過會不知道??? 算了 浪費我的時間

鄉民自有公斷

v3su wrote:
@"@
請問,我文章裡面
有哪句或哪個字寫到您????
可以請您跟我說一下嗎???
您是法律達人
我不過區區一個法律訴訟輔導的小咖而已
請您大量,別跟我這沒法律常識的人計較
真的很抱歉,文章內容居然讓您對號入座了
ps:
奇怪,我文章內,所指的根本就不是您,您到底是如何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