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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們現在的人民保母~~極度質疑他們的專業性與單位存在的必要性

送鑑定並不是問題~~而且只要乾脆提告根本不需要花3000元~~你說的流程相信大家都知道~~~~重點也不是影片部影片的問題~~只是你模糊了這焦點~~影片給你看你就能決定具法律效力的東西嗎~~這單位的存在只是浪費錢跟浪費大家的時間而已~~你是看不懂國字嗎~~還是你理解能力較差~~相信你也不是很懂吧~~這初判表已並不是當地交通隊的資料~~而是坐辦公室的人在決定~~像你說的有現場圖與撞擊點還有煞車痕~~這樣他也不會做判斷~~留著這單位有啥用呢~~還是你是那單位的.......

凸01凸 wrote:
我搞不懂大家在砲什麼...(恕刪)
或許各地的流程不同~~新北市是事故發生後15天候可申請初判表~~14個工作天就可以拿到~~拖了超過14天而且還是廢紙一張~~請問你一下~~那單位是能幹麻呢
凸01凸 wrote:
我搞不懂大家在砲什麼...(恕刪)

bright7858 wrote:
送鑑定並不是問題~~...(恕刪)


老實說 從前面看你發文裡口氣都不是很好



要投訴給蘋果

爆料投訴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bright7858 wrote:
搞不懂這個單位是要幹...(恕刪)
警察單位

我只知道你有聲望,辦事情都超快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聲望???這又不是遊戲~~還要打怪增加經驗直提高聲望喔
Smallily-Q wrote:
警察單位

我只知道...(恕刪)
請問一下~~這樣汽車沒跨越雙簧線嗎~~這個初判~~質疑


原po一開始什麼影片資料都沒有就非常激動的開始砲
然後~~下面也一堆人甚麼鳥都沒看到也開始砲?!...
1.你的遠距離照片根本拍的不清不楚的~~
2.初判也只是說無法據以研判分析肇因結果~~
並沒說車子沒跨越雙黃線~也沒說你輸~
照片確實沒拍攝到有無跨越雙黃線
3.趕快去提告~生命有限~時間寶貴
為啥大家都搞不清楚問題點~~試問以前沒行車紀錄器~~警察就沒辦案嗎~~這才是問題點
德滷罟 wrote:
原po一開始什麼影片...(恕刪)
照片距離遠~~你用電腦看的時候不會拉近放大嗎~~重點當地交通隊有書面資料附上~~沒行車紀錄器就不會辦案~~你認同嗎

德滷罟 wrote:
原po一開始什麼影片...(恕刪)
而且第三張照片會覺得沒跨線嗎~~雖然說這是見仁見智~~重點還是沒行車紀錄器就不會辦案~~你認同嗎~~沒行車紀錄器就不會辦案~~你認同嗎
德滷罟 wrote:
原po一開始什麼影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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