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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撞車了 想請問一下對錯(更新圖片..認錯事故地點)


這樣就對了 wrote:
通常這種地方只要沒監...(恕刪)


沒有監視器也沒關係 , 就是依照路權優先順序來決定 .
交叉的兩條道路若路權位階相同 , 才使用左讓右的判定標準!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1.看線道~線道多者路權大~
2.如線道數相同~看限速~限速高者路權大~
3.如線道數與限速相同~右方車路權大~(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先行)
4.看是否有超速之虞~依路權為判定的基礎下~來加減兩肇肇責
有哦 我在快進十字入口看到她的時候有減速到40左右

但是看她停下來(她車子大概停在電線杆在的那地方)

想說要讓我過我才加速通過(大概40~50)

然後車子就突然行駛過來 我已經猛拉煞車了 還是撞上

而車殼其實沒我說的這麼誇張 車殼破裂+底盤殼也破裂然後前小燈一個破掉這樣

基本上都還在
時速大概四五十
我是不信
四五十還煞不住搞到去撞後門
是反應有問題還是手有問題
小心點
不是每次都有機會來問對錯
有的時候就算對
也沒機會再問了
肉包鐵就算路權百分百
也要硬撞下去嗎?
照圖片看起來,摩托車要撞到汽車的話,
表示汽車都已經快過了,怎麼摩托車不忍一下呢?
我想兩方都錯吧!

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

雲遊台灣 wrote:
沒有監視器也沒關係 ...(恕刪)


按照這種說法就有盲點出現
就算是主幹道違規 那也是算支幹道錯?
在沒有證據力的情況下
這時候要以什麼為依據
算支幹道運氣比較差嗎??
qazzform wrote:
難怪...(恕刪)



你能保證汽車100%沒責任???????

你是警察還是法官??????




自己砍文吧

掰~~~~
為啥自己不調整一下路徑= =

從人家後方過

除非你接近他20公尺他才突然加速

時速40應該都還煞得住吧-.-

機車時速40 每秒約前進11公尺 加上快樂表的誤差

猜想大概每秒只能行進8公尺

也就是你有2.5秒的時間去做一個煞車的動作

除非警戒狀況下你的手仍然不放在煞車上...
黑色箭頭有絕對的優先路權,橘色箭頭輸面較大...職業計程車考試的教官上課時說的,現在是絕對路權時代,除非2條路丈量起來一樣寬才有的好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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