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跟他姑姑說:[我也有受傷,這段期間是我媽媽在家照顧我,剛好他的鐘點費也是20萬].....如果你不能接受,那就請你提出薪資證明,要有扣繳憑單的那種,我看你全年度報稅薪資總額除以365,再乘以看顧天數,有沒有到20萬,如果沒有,那你就涉及詐欺......
你騎車 撞傷路人 大概就是你賠了,但照顧費就用醫院看護費用算,一天也才2200-2600不等,算天的...另醫藥費交通費用最多就加個精神賠償,若腳還能走路住個幾天院 到法院去也不會判這麼多...因為傷者他非上班族沒有薪水損失這方面賠償,調解一次不行在申請第二次展現出你很有誠意,破局就算到法院你也比較有說服力,
基本上,如果你也有受傷(記得要有驗傷單),是可以互告傷害的!其實有個網友提到,會有人以刑逼民的方式來逼你和解,但前提是只有對方受傷,如果雙方都受傷了,那就另當別論了,我的建議是等初判表出來後,再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協調,對方是學生並未工作,所以不需要賠償工作損失的部分,頂多請看護的錢而已,看護士是看天數來請的,拿單據申請,另外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也要拿單據,不是隨便喊喊就有的,如果你有保險,可以請保險公司人員一同出席,避免自己的權力喪失了,如果第二次協調會也協調不成,就等著上法院吧!因為沒有第三次,上法院你也不用怕,只是要多花點時間而已,過程冗長點,加油!等你的好消息!
許多人都怕麻煩..賠錢了事但很惡劣的人會看準這點..就是要吃人夠夠所以建議給法官判..如果過失是一人一半..那是賠償看護費也只出一半~~所以騎車還是小心點好~~如果是撞到老人~~我看沒20~30萬是處理不來的..
其實我認為您不用想太多,對方就以同學或他的父親為溝通對像,並提出你認為合理的賠償金額,找對方父親談,如果他OK,就簽和解書,總之就是拿出誠意以及解決方法...至於他姑姑,根本不用鳥她整件事的細節我認為也不太需要計較,撞傷人家就賠償,天經地義,傷得多重就賠得多重,反正所有事情都是三個層面,情~理~法........動之以情 說之以理都沒辦法,那就走法律途徑嚕,千萬穩住陣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