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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1更新鑑定結果出爐..見怪不怪的獅子大開口? (文長+補圖)


cerberus00 wrote:
真不知道這些鼓勵樓主...(恕刪)


其實我也是有考慮到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這部分的問題...

那假若如此,我為了閃避她導致我摔車受傷,是否也同樣能告對方過失傷害呢?
不用怕,就上法院。
也不要叫對方出示什麼薪資証明,這沒必要。
要是我,聽到20萬馬上轉頭就走,等對方來喬的時候再來談。
備妥修車、療傷的費用單據、驗傷單,互告。
這是你自保的唯一方法。
你沒跟他姑姑說:[我也有受傷,這段期間是我媽媽在家照顧我,剛好他的鐘點費也是20萬].....
如果你不能接受,那就請你提出薪資證明,要有扣繳憑單的那種,我看你全年度報稅薪資總額除以365,再乘以看顧天數,有沒有到20萬,如果沒有,那你就涉及詐欺......
你騎車 撞傷路人 大概就是你賠了,
但照顧費就用醫院看護費用算,一天也才2200-2600不等,算天的...
另醫藥費交通費用最多就加個精神賠償,
若腳還能走路住個幾天院 到法院去也不會判這麼多...
因為傷者他非上班族沒有薪水損失這方面賠償,
調解一次不行在申請第二次展現出你很有誠意,破局就算到法院你也比較有說服力,
基本上,如果你也有受傷(記得要有驗傷單),是可以互告傷害的!
其實有個網友提到,會有人以刑逼民的方式來逼你和解,
但前提是只有對方受傷,
如果雙方都受傷了,那就另當別論了,
我的建議是等初判表出來後,再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協調,
對方是學生並未工作,所以不需要賠償工作損失的部分,
頂多請看護的錢而已,看護士是看天數來請的,拿單據申請,
另外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也要拿單據,不是隨便喊喊就有的,
如果你有保險,可以請保險公司人員一同出席,避免自己的權力喪失了,
如果第二次協調會也協調不成,就等著上法院吧!因為沒有第三次,
上法院你也不用怕,只是要多花點時間而已,過程冗長點,
加油!等你的好消息!

rain12329 wrote:
你騎車 撞傷路人 大...(恕刪)


所以站在路上等車來撞就有錢拿,難怪現在會有跑上來給車撞的人出現!
許多人都怕麻煩..賠錢了事但很惡劣的人會看準這點..就是要吃人夠夠
所以建議給法官判..
如果過失是一人一半..那是賠償看護費也只出一半~~
所以騎車還是小心點好~~如果是撞到老人~~我看沒20~30萬是處理不來的..

m0663 wrote:
我也是有就診覆診有診...(恕刪)


要開刑事用的

一般診斷證明書沒用。
其實我認為您不用想太多,對方就以同學或他的父親為溝通對像,並提出你認為合理的賠償金額,

找對方父親談,如果他OK,就簽和解書,總之就是拿出誠意以及解決方法...至於他姑姑,根本不用鳥她

整件事的細節我認為也不太需要計較,撞傷人家就賠償,天經地義,傷得多重就賠得多重,反正所有事情都是三個

層面,情~理~法........動之以情 說之以理都沒辦法,那就走法律途徑嚕,千萬穩住陣腳!!!

Copyright wrote:
要開刑事用的一般診斷...(恕刪)


謝謝,所以我只要再到醫院請醫生補開刑事用驗傷單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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