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要左轉的機車為甲車,後方追撞的機車為乙車~
無照駕駛屬行政罰鍰,與責任歸屬無關,所以不用擔心對方咬住無照駕駛~
1.同向同車道沒有轉彎車讓直行車的問題,只有前後車的關係,因此,追撞的乙車非常有可能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或"應注意前方狀況而未注意"的狀況,如此乙車責任比較大~
2.如果路口設有機車待轉區或多時相號誌燈(很多箭頭的那種紅綠燈)且機車未待轉或號誌燈未顯示左彎,那麼乙車可能還有一點贏面~
總而言之,前後車追撞大部分的狀況都是後車會輸,因為一個觀念,如果後車沒辦法煞住車,那就一定沒保持安全距離,如果連煞車都沒有,那就一定沒注意前方車況~
如果你朋友是乙車就快和解吧~如果對方真的不爽告你過失傷害,那就麻煩了~
無照在事故裡面,只屬於行政裁罰,罰單一張,根本和事故沒有任何關係!!!!!!!
而且事主是被後方車輛追撞耶,何來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
若在該此路口,無任何黃綠燈,雙黃線,待轉區的話,機車是可以直接左轉的!!!!
而後方車輛明顯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方車輛是肇事主因
建議樓主還是乖乖的報警,頂多被開張無照駕駛,因為後方追撞的才是主因!!
但是還是勸一下樓主? 或是朋友? 沒有駕照就不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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