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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對撞官司~補充更新魚第一頁附圖

hurtgfaz wrote:
報警、現場圖、照片都有,
因為我女友傷勢較重住院5天,對方只有瘀青,
而初步分析都寫兩方皆涉嫌未靠右行駛,因為道路狹小無分隔線,
若要談路權,對方從灣道進入直線,是否為已經在直線行駛的我為大呢?...(恕刪)


彎道要進入直線本就該讓直線行駛的!
小弟是一名菜鳥交通警察

車禍發生以台灣的法律來說
所講的就是"路權"

相關的觀念都可以查的到
以你的敘述 幫你解答一下

1.超速問題:
在未有相關測速設備或錄影器材的情況下
正常來說 是沒有辦法直接舉證的
間接的方法則是有當時車禍發生雙方車輛行駛該路段發生車禍之後
有可能產生的煞車痕 刮地痕或是撞擊兩肇車輛撞擊的受損程度 來做分析研判
上述資料是需要自費到監理站申請肇因分析表才會有比較詳細的說明
警方能給你的就是現場圖 初判分析而已

2.超速動機:
不能因為當時對方的路況而來判斷對方是否有超速
這是跟個人習慣有關

3.路權:
無照駕駛跟車禍發生的"主因"
不一定有關 當然很多人都說沒有駕照就沒有駕駛上路的權利阿
無照駕駛一定是錯...
但無照駕駛就是屬於行政罰上的違規
跟車禍是不一定相關的
車禍所講的"路權"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代表一定做過初步車禍筆錄和過失傷害筆錄
就你的敘述來看
如果你有陪你女朋友作筆錄的話
警方問的內容大概都是
當時天候 視線 車流如何?
行駛於何處?
車禍發生前有無看到對方?距離多遠?
發現危險時有無做反應措施? 煞車?轉向?
路旁是否有障礙物妨礙你反應?
有無飲酒或服用藥物行駛?
發生後的處理?
諸如此類的...


我個人認為你敘述中
雙方發生車禍的地點應該是於巷弄或產業道路中
你們雙方是否有靠右行駛? 路旁是否有障礙物?
對方從160度的彎道出來
你女朋友的速度又不快的話 "應該"在相當的距離外就可以看到對方 來避免此車禍的發生
有辜狗的街景圖嗎 ?
如果是對方蓄意來撞你的話 那就不一樣了


以上只是我的小小判斷
希望可以對你有幫助 也祝你女朋友早日康復

aj19771031 wrote:
對方無照...法院還...(恕刪)
無照跟肇事原因
不相干

是另一條無照駕駛6000員會另外罰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首先

無照不會在你們的官司中產生什麼太大的影響

他自然會被開無照但是你不能拿出來說嘴



但是你不用跟對方說太多…
直接跟她說不合解就告他傷害

就解決了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法院才不管誰對誰錯’

反正最後就和解吧’

因為法官也拿不到好處’

他們才懶的理你’


hurtgfaz wrote:
各位大大們好~今年六...(恕刪)


對方真是傻了 無照駕駛還敢這麼大聲
雖然說 無照駕駛不一定是事件的主因
但他該付的罰單還是得付
現在越來越重視路權了 直行車的路權是大於轉彎車的
再者 沒有監視器沒有測速照相機 誰知道誰是不是超速
台灣法律就是那麼扯

無照上路,法律還賦予他路權喔?

很怪吧!
愛做夢的Lucas wrote:
台灣法律就是那麼扯無...(恕刪)

無照歸無照,路權歸路權. 國外也是這樣處理,難道國外就沒無照駕駛嗎,只是國外無照罰很重 還有可能被拘留總之一定會請人把妳帶回家才放妳走..
hurtgfaz wrote:
各位大大們好~今年六...(恕刪)


大大:

提供你一些的資訊參考看看

1. 看圖片是類似"產業道路" , 跟一般道路路權有些微差異喔 !

2. "車禍鑑定報告"申請了嗎 ? 要打官司 , 法官是依據此作判決的喔 !

"車禍鑑定報告"名詞我不確定 , 就是向警察機關申請現場圖 , 然後申請鑑定 .

好像是南投縣一個省級交通單位 , 裁決出之肇事責任鑑定的一種報告 .

這個很重要喔! (我住新竹 , 事情發生的經驗分享 , 有些年了 , 所以很多東西忘記了)


PS : 法官 , 檢察官都並非道路路權專業人員 , 所以他們也必須參考鑑定報告來起訴或判決 !

以上 , 希望對你有幫助 !
我的一點拙見為:考駕照考的是交通規則、安全、駕駛道德、機械常識等。所以沒駕照雖與會不會駕車沒絕對關係,但重要的是應該再去檢視此位無照的仁兄,具有交通規則、安全、駕駛道德、機械常識等觀念嗎?沒駕照與肇責,應審視該駕駛能否具以上觀念,並非全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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