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
腳踏自行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車輛。
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機車不算慢車
而是跟汽車定位一樣
但是最內線又被畫上禁行機車
所以 政府的意思是說 機車不要上路
雖然吵吵沒什麼用 但還是看看吧
shesaidshedid wrote:
這個實在是..
講難聽一點,百姓死再多那些該死的官員也不會改
直到死到他們的小孩!! (除非他們的小孩都開車那就無解)
有句話大家都聽過嘛~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啊
他們開的順順就好了啊,我管你他*的機車啊 = =
我每天會做的就是把車騎到禁行機車上面,寬敞,平穩! (通常挖路都挖慢車道,爛!)
難不成我還要等車門打開撞我,再給外車道的公車、卡路輾爆我嗎
講到就生氣!!
你和我一樣
昨天走台1線
我發現如果不違規走最內側車道
我不曉得已經死幾次
好幾次貨櫃車都冷不防的右轉
或一堆車占用右側車道
真的
只要把機車騎到最內側車道
你就會發現路有多麼安全多麼寬敞好走
但是為避免被屄車
我都會在閃避危險後迅速騎回右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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