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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違規的罰款應該要修改一下


ihatenba wrote:
這個事件是我在被開了...(恕刪)


不知道路就別騎吧

等你知道不可以殺人就太晚了
我不相信單行道在前一個路口沒有標示禁止右轉或左轉...

ihatenba wrote:
這個事件是我在被開了...(恕刪)


嗯,第一次殺人跟第n次殺人的刑罰不同,
很好,我喜歡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你說的很有道理,不過缺乏的人性考量
人都是挑軟柿子吃(警察=人)
開罰單是為了可以交代的業績,沒必要和人們起衝突
因此,都找.......軟柿子

業績夠就好了~多做無異~因此民眾也亂停(看誰倒楣被抽中的心態嚴重)

看過一篇大陸對台灣的報導~台灣人種非常守法,都戴安全帽
(為什麼你要戴安全帽?因為罰款 YES 因為安全 SOMETIME)


ihatenba wrote:
這個事件是我在被開了...(恕刪)


初犯:罰款

再犯:鞭刑

累犯:唯一死刑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ihatenba wrote:
這個事件是我在被開了...(恕刪)

違規的抓去鞭刑就好了

看新加坡的酒駕都快絕跡了
只有偶爾有白木的外國人唱秋酒駕
後果一樣逃不了被抓去鞭

google新加坡 鞭刑
會讓你恐懼的法律才有根除酒駕或違規的可能
要不然只罰錢沒用的
有錢的人可拒繳 沒錢的人更可以拒繳
現實生活中 台灣不就有那種不繳紅單的人嗎?
累計都不知道幾百萬了

拒繳罰單的人 政府怎不直接扣車拍賣 看誰敢假肖



ihatenba wrote:
這兩種人為什麼被罰的都是一樣的逆向行駛的價錢,假設是在法律上法官不是也會因為念在你是初犯而判緩刑或減刑之類的嗎?而假如你一直犯這法律條款,法官就會看出你毫無悔改而加重刑責不是嗎?而罰單上只是標示了你沒在期間內繳交罰款,而多罰了一些,這有意義嗎?...(恕刪)



交通法規是行為罰 ,只要有做就罰
不像貪污什麼鬼的,搞不好你堅稱不知情,到最後真的會無罪釋放
如果違規這種小事都要考究你的心証,可能嗎?警察最好有那麼多心力跟能力去辨別這種
況且賦予警察這種權力,恐又形成大小眼的狀況 執法不公的狀況 你服嗎?

如果現場的道路指標真的沒有
你可以去申訴主張撤銷罰單阿,不是嗎?




如果照你醬子來決定罰則
我猜可能會出現不少下面這種想法的人……

我沒被開過超速
現在剛好沒啥車
來開個200km/h好了
反正就算被抓到也只是初犯罰很輕

我沒被抓過闖紅燈
雖然現在車很多,我又是紅燈
不過我就是不爽把生命浪費在停紅燈
來闖過去好了
反正就算出車禍撞死人
因為我是初犯,所以也只罰1800元

如果初犯就可以輕判,我想我不太敢出現在馬路上
而且累犯本來就有加重
如果每個駕駛都說路況我不熟
是不是都不用罰了
接一次罰單就會記得清清楚楚熟悉這裡的路況
如果你不服
又照你所說的路是重舖沒看到的話
你可以去交通裁決所去申訴

p.s其實我還蠻贊成鞭刑的...這樣守法的人可能會多一點
被開單 還有那麼多理由阿

乖乖去繳吧....一句不知道就可以河蟹過一切阿

那殺人也說 我不知道會殺死他 不就沒事了


初犯應該要罰重一點才會記在心裡不會成為累犯.....


ihatenba wrote:
初犯 和 累犯...(恕刪)
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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