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年少輕狂的代價,希望不是「後悔莫及」。


SHCC wrote:
昨天下午4點多,在高...(恕刪)



應該開槍掃射才對
高雄的治安才會好阿


SHCC wrote:
昨天下午4點多,在高...(恕刪)


遇違規不追就說警察是小孬孬
追就說不符比例原則???
那您說說看是追還是不追????

根本就是教育出問題吧...現在小孩不知道什麼是"怕"!!!!
跟這種人講原則?
乾脆以後警車在追人的時候都放佛經擴音出來好了!!!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住高雄這麼久了,其實警察追逐飆車族的情況實有略減

遇到這樣盡責的警察實在該給他鼓勵才是

從來就不會可憐飆仔肇事後的下場,只覺得是自作孽

平常小弟是有同情心的人,但這類的情況就會有強烈的譴責

法律不是訂給守規矩的人看的,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兩周前我發生車禍,在建國高架橋下走斑馬線,被後方駛來的自小客撞倒。行人號誌是綠燈,開車的駕駛說他沒看到我,而我背後沒長眼睛,更不可能看到他。但至少這位駕駛是有良心的,送我到急診就醫並留下聯絡資料。

五年前我第一次發生車禍,一個騎機車的年輕人由我後方的巷子逆向駛來要轉彎(巷子是單行道,一側劃有行人專用道,而我就走在行人專用的白線內),他大概自恃技術好太貼近我,我楞楞的看到一腳的鞋子飛得老遠,腳跟上烙著輪胎印,抬頭看到對面人行道邊有個騎士沒熄火正回頭看我,還沒回過神,那騎士跑掉我才意會到是他輾到我!

而就在上周,換我的另一個同事在下了公車過馬路時被機車騎士撞倒!一樣是從背後被撞,騎士停也沒停的跑掉了,我同事送醫後有腦震盪現象,只有好心的公車司機留下電話,說必要時可以幫忙....

我不太理解現在社會的價值觀。警察抓違法不是應該的嗎?違法在先,跑給警察追在後,萬一有了狀況都是因為警察不應該抓?不戴安全帽看起來是小事,不遵守交通規則在沒闖禍的狀況下看起來好像也是小事,但真闖禍了呢?

小事不當一回事,久而久之,是不是大事也成了小事?就像我們倒楣遇上了肇逃一樣,對那些騎士而言也是小事?
就這部分來說(比例原則),警察執法手段值得檢討??
檢討什麼?該攔就欄,該抓就抓,警察鳴笛就該停,不停的罰則該提高了
否則突增別人的困擾與危險
年輕人 不 應該是還不懂事的人 我想他們做得這些會讓自己後悔的事
我覺得是每個人都會犯的過錯 人在不懂事 不夠成熟的時候 常常就會做了一些當下不覺得的傻事
只是如果他們長大了 成熟了 回頭想想自己的以前 如果覺得可笑
那我們就應該要祝福他 慶幸他已經是個懂事的人了
警察執法過當?
當然過當了
怎麼沒有追上抓起來呢? 用力不當
那些被警察抓過的人,會覺得很不公平吧? 只是向路人強借錢或是進人家裡沒有說借東西而已
這樣都被抓了(有些事還是沒有人看到之下做的呦),眾目睽睽之下可以不抓
那以後敲鑼打鼓好了就不會用力抓了
****************
如果有一天你的家人因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你就拜託警察不用太認真查好了
阿彌佗佛

b95502035 wrote:
大大怎麼能這樣說呢,...(恕刪)


其實...
鬼島的警察也蠻沒有權力的...(先不論一些不值得尊敬的警察...

開槍就要寫報告

美國你不停就認為你是嫌疑犯

可以直接朝你開槍
臨檢也是
一個拿步槍指著駕駛座
一個檢查

跑喔
我知道啦
你會在下一個路口被警車團團包圍

再跑的下場就是被打成肉醬

ducati2kx wrote:
有時候呢,對社會有害...(恕刪)



講得這麼坦然..如果騎車的是你的小孩,你就不會這樣說..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