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or032 wrote:
如果正大光明站出來,就沒人敢違規,大家都規規矩矩,這樣不就比較不會發生車禍,不是更好嗎?
躲在那偷拍,很多人都違規,萬一發生車禍,不會愧疚當初如果光明正大,大家都怕被拍,都規規矩矩,也許這場車禍就不會發生....,...(恕刪)
如果正大光明站出來,那麼就是這裡沒人違規,一沒有警察的地方就無法無天了。
隱藏起來抓違規就是讓駕駛人不知道哪裡會有警察取締,所以不敢違規。這樣子的話就安全多了。
全世界跑過的國家也不少,還沒有哪一個像台灣一樣認為警察躲起來取締是不道德的或是搶錢。看看美國,歐洲,澳洲不是都是躲起來抓違規!還曾經在歐洲碰到過警察偽裝車抓超速(測量你的速度再加上他車子本身速度來判斷你的行車速度)。
台灣就是民意意識問題。違規就違規,乖乖的交罰款就是了。你不違規罰單不會找上你。
若是真的覺得道路設計有問題的話就請走正常申訴管道。再不來就找議員,立法委員修法啊。這才是正確的民意表達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