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ntou_k wrote:
沒必要,重大違規出事...(恕刪)
同意!
凡事都有對錯!
出來做就是要還的!
如果今天闖紅燈的小鬼不是撞到大七
而是你騎機車家人長輩!
你還會說我們譴責他不對嗎?
砲你剛好!
窩顆顆 wrote:
爽阿
看到他被撞就是一個字
爽~~!!!
我看到這種違規發生車禍的
要我報警去救那個違規的人
不可能~~~!!!...(恕刪)
luminous0426 wrote:
不能同意更多!
總是有這種正義魔人,滿嘴"死者為大、傷者為大",
還用完全不同情況的例子來強詞奪理,真是笑掉我大牙!
iverson0211 wrote:
在華人世界這可能很平常
但我知道在歐美文化裏面是很難以相信的
(看起來回文的也大多是如此)
我認為在台灣社會已經發展到達這個階段
多一點的憐憫之心是需要的
畢竟誰沒年輕過犯過錯
固然犯錯的白目
但我還是覺得多一點點寬容是台灣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