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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發生車禍,想請問大家是誰的問題。(已解決)

yacayaca wrote:
就想要測試一下,於是在機車內線騎車騎了一個小時,在上班時間整個路上遇上無數次的右轉,包括沒有打方向燈、突然右轉、突然靠右…等現象,卻都沒有發生昨天這樣的碰撞,每個狀況都能輕鬆的迴避,也都能輕易的煞車或減慢速度,與對方的車子都可以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這一段應該是說開板大,上路測試其他用路人違規右轉,他都可以注意到而不發生事故



yacayaca wrote:
我也轉了無數次的右轉,平均時速都在20-30km上下,昨天我載著我女友,所以轉彎的時速更不可能會超過這個速度


這一段就是他自己右轉,但是,方向燈有沒有打就不清楚囉~~~
馬路本來就是公共使用的
你要上路就要遵守規定對自己跟其他用路人負責, 手指不方便不能是個藉口
相信樓主應該也不喜歡碰上那種不打方向燈就直接轉彎的車吧
你今天確當了一回這種直接轉彎不打方向燈的馬路殺手, 請尊重大家的路權
也請你顧好自己的命不要去連累其他用路人
實際裁定下來應該是各修各的...

你沒辦法證明對方在你右轉時後方無車

而且就算第一眼看沒車,也不代表可以直接轉過去

對方也不能證明你沒打方向燈、突然右轉

而且撞到的地方是你的車尾

兩方都沒證據,各說各話去裁決的話

判定大概就是兩車未保持適當行車距離吧....
雙方都有錯
你錯的多一些
第一點:幹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再強調一次:發生車禍雙方都有錯(只是錯多和錯少分別)
心平氣和,慢慢處理.人沒大礙是最重要.
yacayaca wrote:
簡單的來說好了。對方咬說沒打方向燈(沒意義,方向燈沒有法律效益),甚至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沒打方向燈,你錯。
轉彎車本來就要禮讓直行車,還是你錯。
不是你在前對方撞你就是對方錯,你若沒看清楚就變換車道你也有錯喔!

有人說責任歸屬你八對方二,還蠻合理的,頂多讓你凹到七三。有錯就承認,不要自我感覺良好以為不打方向燈也沒關係,現在考照不打方向燈每個轉彎扣八分,你可以試試看考駕照從頭到尾都不打方向燈看看。
雙方都有錯
建議各修各的
摸鼻子回家
上法院只是多吃罰單而已
不管怎樣,光你沒打方向燈應該會比對方的肇責大,
看來不管怎麼坳肇責也是一半一半,
不要用你的經驗法則去判斷,
第一你不是交通隊警察,受過專業的訓練。
第二你不是法官,你說了就算。
我是過來人,好言相勸,人如果沒事就好好的跟對方談和解,
上法院只是浪費你的時間跟金錢,
因為我兩年前車禍被撞,比你還要嚴重的,到現在法院都還在審理。
這個時候不免要勸大家,第三責任險真的很重要!
錢乃身外之物。

yacayaca wrote:
昨天去逢甲的路上在文...(恕刪)

你的錯...沒打方向燈就錯了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你改文了喔? 怎麼你沒打方向燈沒法律效益的那段話怎麼不見了?

說真的我超想給你撞一下的, 我保證你保險額度一定賠不完....這應該是蠻有趣的.

你解釋了這麼多還去做實驗最後說對方超速所以撞到你? 那為什麼你不直接把你的文改成你因為沒

打方向燈右轉, 後面直行的機車超速撞到你這樣不是很簡潔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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