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大你的詳細解說原來可以備案 我當時想說沒出事 應該不能提國陪 原來還是有機會的但我也不是在不在意國陪 只是不幸中的大幸是人沒事+了解了一些基本觀念 謝謝喔qeqweqweqwe wrote:去年二月我在重慶北路...(恕刪)
ch128 wrote:謝謝大大你的詳細解說...(恕刪) 國賠 原則金錢賠償 例外回復原狀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採無過失責任)致人民生命 身體 財產受損害都可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請求人知悉起2年內至賠償義務機關以書面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資料證據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人協議賠償之內容協議成立即可獲得賠償最後協議如不成立可提國賠訴訟
路平專案根本就是多設的你有報他就來弄,你沒報就放給它爛道路要做甚麼工程都要有順序,所有工程完工後才是來鋪柏油而不是先鋪柏油之後才在那裏挖要做甚麼工程誰不知道政府跟廠商在打什麼主意...而且政府單位好像沒在驗收完工成果就這樣放款先鋪先賺,再挖再鋪再賺,又挖又鋪又賺,納稅人的錢可真好賺阿~一次就做好,哪需要什麼路平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