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車禍是大家都不想發生的.當然包括撞人跟被撞...
其實你要要求的就是這段時間的損失就好了...
當然要包括車子回復原狀.還有你這段時間因為車禍不能上班上課跟家人因為你而請假的損失...
還有所有醫藥費跟後續追蹤的所有花費...
這些都統計起來在跟對方說大概多少...
這只是要求說你因為這場他而造成的車禍所損失的而已.要求並不過份....(還太好心了)
要怪就怪為何他不尊守交通規則.偏偏要拼那幾秒....
而且他們應該要慶幸.你還有呼吸.4支都還建全.沒有重大傷亡..
不然事情可就沒有那麼好解決了...
記的一點.你要求的只是你的損失而已.並沒有另外亂要求一堆有的沒有的..
這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寬容了...
不然你私下跟他講.換他給你撞1次.大家互相扯平..不過如果對方因此沒有呼吸了.那就自認倒湄吧..
yanyu_911 wrote:
唱什麼反調...你....(恕刪)
我贊同你的想法
也許對方當時不是見死不救,而是事發太突然,不知怎麼反應
也許對方當下並不是想逃才一直說她趕著上學,只是想說明為什麼她會撞上樓主
也許樓主在醫院對方並不是不想去探望,而是被樓主罵過後不知該如何面對樓主
個人以為,誰都不願意發生事故,盡量不要有"告死她""讓她賠到脫褲"的想法
理性解決問題才是根本之道,以雙方都不吃虧為原則,提出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吧
真的逼急了上法院浪費的人力物力更多,對雙方也只是徒增困擾而已
PS:無照歸無照,肇事歸肇事,無照部分已經有一張罰單的代價了,跟肇事責任歸屬沒關係
就好像有照的轉彎撞到無照直行的,主肇事責任還是在有照這一方,酒駕亦同
另外在民事上毀損就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所以要對方直接買下車子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你跟他很熟嗎??
無照駕駛,這法律系就是讀爽的阿
不讓她痛一次他哪會學到乖
背對你哭,哭可以解決事情喔,回家去哭吧....
搞不好人家家裡也苦,那被撞的家裡就過得很爽??
這種不願意自己面對事情的人請告到他永生難忘
賠錢賠到山窮水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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