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i888 wrote:現在很多人都是錯了不敢承認的,只要沒證據,在法官面前一樣敢說謊(小弟就碰到過)。如果當時您沒尋找證據,現在大概也只能等判決了! 你讓我想到之前高雄一個女議員,明明自己等紅燈時沒煞車,車子向後滑撞到後車,還硬凹說是後車撞他...最後監視錄影帶翻到才在那拍謝拍謝...唉
後車撞前車,8成以上是後車的錯一、未注意前方路況二、未保持安全距離就這兩點 不管你前面是烏龜車、急煞、突然停止還是啥有的沒的通通都是後車的錯!走法律的話,時間比較久,不過總是會有遲來的正義之前我太太也是被撞,對方也是態度很差最後走法律,雖然遲了快一年最後也拿到六萬的賠償,以及對方被判60天拿到判決書只有爽一個字能形容!
我來說個真實事件吧~---兩個禮拜前我下班,走自強隧道,內湖往士林方向當我出了隧道口往故宮路方向走的時候,故宮路口剛好是紅燈在我抵達路口停止線之前(約還有50公尺)我看到一台機車(A)就這樣"慢慢的"撞上已經在停等紅燈的重型機車(B)的左後方(我心裡想~阿幽~這下賠多了...)A當下往左邊傾斜,撐不住,整個人就往左邊倒下,我停在他後方,發現他好像被夾住腳站不起來於是我就下車扶他起來(他的確是左腳被壓住)他不管自己的腳痛馬上一跛一跛往前去看重機有沒有被他撞壞我一直叫他先看一下自己的腳,別顧著往前走,不過他沒理我重機騎士也下車關心對方的傷勢,雙方看了一下覺得沒事重機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微笑一下就各自走了不過當時天色昏暗+車潮,到底撞的怎樣我也看不清楚---發生事故大家都不高興,沈住氣來處理或許能夠更圓滿---不過樓主這種被撞還要關心撞人的我也有聽過我朋友開車被機車側撞,結果機車騎士也要求要『關心一下』我朋友就很orz..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你不是都走法律途徑了...(恕刪) 請大大回頭看一下前面的文章小弟原本只想求償車損的部分如果走法律途徑那就是所有的損失都要對方賠償EX:代步交通費、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導致小弟多花的時間成本(以加班費計算)等等而且道歉只是一種禮貌一種心態小弟也不是沒有撞到過人當下第一個反應一定事先道歉讓對方感受到誠意而不是推拖拉的去掩蓋責任這樣說明您可以接受嗎
那傢伙擺明了給開版大莊笑尾唷他受傷又不是開版大造成的還要打電問候哩~開版大沒嗆他 你的車子給他撞壞了 他怎麼不打電話關心一下開版大記得把單據收齊了有甚麼因為車子送修而造成的損失也要一併記錄一下後面一併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