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ustinc93 wrote:這故事是不是編的呀?我不相信美國的法律讓那個父親做了這樣的事情半年之後應該還在牢裡吧就算是緩刑還能持有槍?..(恕刪) ..相信這篇文章的涵義是每個人去省思及取捨對人,事,物的價值觀定義..如同"寓言故事"是用來讓你反省與警惕的..至於故事中狗會說話..大象會飛..馬會彈琴..並不是重點...所以每個人解讀一件事的差異會那麼大..一樣米造就百樣人..
Kasuge wrote:文中父親在他生命中做...(恕刪) 沒錯....最傻的決定就是在孩子面前自殺...都已經傷害她一次了~又傷害她第二次...真的是天底下最傻的爸爸....並不能說愛惜自己東西是個錯~但是過頭甚至是危及到自己或其他人的安全或者心智時真的就可能會像文中的那位爸爸...
雖然說這文章看到相當多遍 , 先不論真實性 ,但也認為雖然喜歡 , 寶貝自己的東西 , 但是不要太過OVER ,就像我愛車 , 也從不會計較女生的高跟鞋會刮傷車體 , 包包扣環會刮漆 , 他們就是在聊天激動的時候 , 在你車上又叫又拍的 , 我看到也不會說什麼 , 畢竟生活中有太多比無生命的東西更直得寶貴與珍惜的了。之前在電視上看到有男藝人 , 寶貝愛車到不讓女友(或老婆)的頭髮掉到車內 , 還在出門玩前因為一根頭髮 , 大罵女友 , 聽了真是小氣又可悲... 還講的好像自己多屌一樣 , 孰不知只是可憐蟲一個朋友搞壞我的電子產品 , 也就認了 , 畢竟他也不是故意的 , 計較太多 , 對事物過分要求的不可侵犯 , 只讓人覺得小氣又無理。會讓人遠之。該珍惜的應該是身邊更重要的 , 有感情 , 有知覺 , 有生命的一切。
翱翔阿賢 wrote:好文章,機車版的文章看久很少這麼感性的了,前幾天去換了機車殼以及做些保養花了7800元,其實當中4000是可以不必要的,周末回家看看家裡兩老,我好像很久沒買個點心跟血張卡片給他們了。 阿賢大你要嚇死你爸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