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uma0123 wrote:結果你到底有沒有報警 從你的手機打撥出 不是你打的話 對你有小小的不利 我可以另外問一下嗎??為什麼報警的電話不是由樓主本人手機撥打的會對他不利??樓主不是講報警電話是由路人撥打且警察也到現場處理了有什麼不利可以說明一下嗎??
警察不會幫你判斷這是正常的,發生過車禍的都知道。照你所說看來,雙方權責歸屬很難講,不用怕,要告,你未必會輸。依路線看來,你的路權比較大,無紅綠燈的路口,小路的車要讓大路的車,這是一定的。建議要告就告吧,若先不論對錯,就算你輸也了不起賠個維修跟醫藥費,法官可不會隨便讓他唬爛大開口的。
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可至交通大隊申請事故初步判析表(非花3000元另外申請的那一種)表上會列出誰是事故主因,次因,如果表上所寫的事項是兩個人一模一樣那就是表示一人一半拿到初判表後再來談和解的百分比都來的及,還有醫藥費雙方的強制險都可以互相賠償的(實報實銷)假如雙方互告(或單一方),通常會先送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才會上法院的~~~
這種問題處到爛掉啦~對方應該是有人指點才會出這招,此時樓主只要乖乖送鑑定等一個月+收集自己損害資料 就可以了對方如果提告過失傷害樓主也可以提告這時候通常會建議雙方都撤告後好好談,所以提告只是個手段,我之前也常教人家使用這招,不用太擔心 車禍自保此外,我很久之前就一值建議大家保個任意險... 一年沒多少錢出這種事情就可以落保險公司出來橋.... 自己幾乎不用賠....
以路權來說樓主是走鋪人行磚的"無名巷"....對方的路權應該是優先的樓主的確可能較吃虧的啊對方車速應該不慢加上沒注意到左側來車加上左側非車子一般應該行駛的柏油路另外他左側來車也有視線死角樓主應該也是沒看左右來車就衝出去了吧但是車禍通常是雙方都有責任跟其他人一樣建議樓主送鑑定!!
allen750122 wrote:然後...對方說...如果你們在沒有誠意解決!我就去提告過失傷害...我就說先生我也有受傷...對方竟然回...我是老人我多一個傷害前科沒有差...你是年輕人你自己考慮清楚...我就跟對方說,先生那我了解你的意思了...那就先這樣... 以後對話記得錄音 這段可以告他恐嚇
看車頭根本是他撞到你所以你的車被撞擊點在右方,遭受側面撞擊到頭或尾的機車90%因為行進方向受外力影響會原地倒車(側撞車身中央才會位移),而來撞擊車因為行進速度關係會向行進方向跟撞擊點斜向偏移移動,是對方撞到你的車頭後自摔與你無關,頂多道義上給他個紅包壓驚已經偷笑了!!送地區裁決所裁決最公平啦怎麼判怎麼賠就好!!然後拿去調解.
我個人經驗~1.對方受傷了~..(他可以告你"過失傷害".民事訴訟)2.依相片看來.~你的路小於對方.(你的路有磚塊..看起來好像是"人行道").且現場圖上說是"無名巷"3.你的車子撞擊點在車頭..對方的撞擊點再左前方靠近左側..所以依相片來看是你撞他.處理方式..1.請保險公司幫忙處理賠償事宜.(你出險賠他.他出險賠你)2.對方巷口旁的WISH可能違規停車..導致你和對方視線不良而發生碰撞.(可以提出質疑)3.心平氣和的談和解.4.一般來說"受傷"的贏面都很大.法官或是檢察官或是調解委員會一般都站在受傷的一方.(我個人經驗)..例如..你開車很正常的在路上..但是後面有白目機車去撞你..然後他摔倒受傷..或是死亡..那你就是犯了刑法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死..前項是告訴乃論.後項是檢察官依法會將你收押...就當作花錢買經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