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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機車騎慢一點....皮包掉了叫也叫不回

kimulau0721 wrote:
PS 之後她還打來要請我吃飯,被我拒絕了,結果我被我朋友罵翻了...(恕刪)

我也想罵你...怎麼可以拒絕呢
其實也沒那麼嚴重拉
有急事的話一定會騎比較快一點
你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有急事?
我以前在頭城讀書時也掉皮包,
撿到的人也是將皮夾跟證件寄到我家給我,
不過他把我要繳房出的2萬拿去當謝禮啦??
因為沒寄件的住址也不知道是誰,
當年也不像現在到處都是攝影機可以調。
伊元 wrote:
撿到錢包自己花掉是最...(恕刪)


撿到自己花掉單然好! 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老子缺錢~

我還有看新聞撿到手機... 結果交到 警察局

反而被人告 侵占手機....


下面請補刀...
SYMGT wrote:
下面請補刀...!...(恕刪)


不干我的事...
補刀PASS...

要是我撿到
是男的...放著留給其他人機會...
是女的...OK的話就聯絡她...
不OK的話就繼續放著...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俺人馬 wrote:

台大生:災死阿!今天教授會點名!要遲到啦!(加速,皮包剛好掉出來)
樓主:肖年耶! 你的皮包啦!(騎車追)
台大生:夭壽喔! 後面有瘋子在追我,還鬼吼鬼叫的,快酸!(油門一敗)

----N分鐘後----
台大生:呼~好險趕到了 咦? X勒! 皮包怎麼不見了

台大生:災死阿!今天...(恕刪)


這一個好笑..當然有留一張字條給失主..叫他機車騎慢一點...

很久..以前不是有人檢到..几+萬送警局..失主要送錢給他..他不要..這話題我跟家中長北輩有討論過

我的標準...大概...是500萬左右...我會送回...超過就不知道了
是我的話
會直接丟警局
還要拿去寄太麻煩了= =
更何況裡面還有證件,警察要找到失主太簡單了
還有可能被反咬一口..說我裡面怎麼少了1萬叭拉叭拉就麻煩了
JQJQ wrote:
建議樓主
下次拿給警察局即可。

有發票且也花錢寄回,但在未允許狀況下花錢,這點是有爭議的,雖然撿到錢
可依法取得 ? % 的費用,但也得事情處理完後才能辦理。

人心隔肚皮

樓主是很熱心沒錯,但熱心之餘得先自我保護


建議樓主下次拿給警察...(恕刪)


跟到警察局..我.寧願走到我家對面的便利店..省時間

皮包內有他的身份證+學生証+錢

當然我也住永和..但是我說過...我要給他一個小小教訓..讓他担心24h...因為他騎車太快了
1+1=3 wrote:
小朋友機車騎慢一點....(恕刪)

直接丟警局比較快~
還花時間去寄還他~還有可能被反咬~
我很純潔的~不要帶壞我哦~
想想去年騎在路上經過一台新勁戰

過了幾秒鐘後很帥的衝過我 用一個很奇怪的姿勢騎車
右手催油門 左手弓在儀表板上拖著臉
然後鑰匙就從他的外套飛出來
想說衝到前面去跟她說他鑰匙掉了
結果在前面的十字路口左轉燈
她就闖過去了
唉 我也想告訴她他的鑰匙掉了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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