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r wrote:
? 合法印像中法規要...(恕刪)
我所謂的合法是排氣管拉^^|||
魚眼方面....................
因為政府已經都開放條件去驗了
只是根本不可能驗過就是了
而且我沒有說改魚眼是合法的
song.7.lee wrote:
要改裝是自己的問題,...(恕刪)
陳小鄧 wrote:
我來說說最近遇到的實例:
我朋友有改管被警察攔下來
管口水平且有防燙蓋
但那是會同環保局的臨檢
在台南市後甲圓環南紡前空地
警察沒開排氣管
反而是環保局驗原地噪音
噪音值的標準是看車廠依不同車型公佈的原地噪音值
若超過
以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一項規定
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罰了2700
事後
到台南監理站復驗
只是簡單看了一下車子並沒說什麼
因為要驗的是噪音
同時我看到監理站也有排氣管規定的公告
就順便問了檢驗員
如果改裝管合乎規定驗車會不會過
他直接回我一句:[看情形啦,原則上只要是非原廠的就不會過,難道你不知道台灣不能改車嗎?]
聽這麼矛盾的一句
也就是說
是不是要看他心情好壞?
還是要看小朋友的面子......
至於警察開單
我也有請教過波麗士大人
要開不開單就看大人心情啦
只要是改裝的就有理由開
反正他只要單子寫一寫
罰錢和驗車就不關他的事了
總結
雖然明定了排氣管的規定
但改裝在法律上依然很模糊
有的商人強調他們的排氣管合乎法規
但卻忽略了噪音問題
所以警察學聰明了
會同監理站或環保局人員一起臨檢
一個開非法改裝一個開噪音
兩個都可以罰
以上...
品海RIN wrote:
那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看其他大大能否給我什麼答案。
狀況是這樣,小弟的車很不幸的原廠翹管外加出口沒水平還上翹。
名副其實的噴很大。
排氣管上有原廠刻印的廠牌名稱跟型號。
在去年有新聞報導說要開罰排氣管之後,就去花錢燒了防燙蓋。
直到3/1日的時候某一天在停紅綠燈被警察拍肩膀要求看行照跟駕照。
同時跟我告知我的排氣管出口這樣不行,會噴到人。
當下我則跟警察告知,我的排氣管是原廠的。
不然你看排氣管上有原廠刻印廠牌跟型號,你看是不是跟行照一樣。
雖然之後他是沒再多說什麼,但是還是稍稍念了一下。
隔幾天在回家的路上被攔下來了,當然我也知道這幾天的重點都在排氣管上。
我也是馬上告知這是原廠排氣管。
不過這次的警察則反過來問我是哪一台車排氣管原廠就這樣?
我就告知這台的廠牌跟型號。
警察聽了之後當下就揮揮手放我走了。
那麼這樣小弟是該花錢去換符合法規的排氣管呢…
還是該繼續用這個很容易被攔的排氣管…